2009年,北京大兴那个杀了全家六口的李磊,死的时候才29岁,名下七套房,手里还有个饭店。案发那晚他喝了酒回家,先拿刀捅了老婆和妹妹,又杀了爸妈,在客厅坐了一个小时后,走进卧室把两个亲儿子也杀了,最小的还不满两岁。六条命,一夜之间全没了。
说实话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一个29岁就坐拥几百万资产的人,到底心里憋了多大的火,能对自己亲生骨肉下得去手?父母管得严、老婆太强势、拆迁款不给他花,这些理由放谁家没经历过?可他把这些当成了杀人的借口。最讽刺的是,他死后那七套房子估价八百万,官司打了四年,岳父母只拿了一百多万,剩下的全归了他奶奶和外祖母。钱一分没少,人一个不剩。
你说,如果当初那六百万没到账,这一家子是不是还能凑合着过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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