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物业门卫保洁的用工规矩要动真格了。
前段时间,一个小区的60多岁保洁阿姨,拖地时滑倒摔伤了腰,物业就给了几百块打发了,理由就仨字——“临时工”。阿姨自己先垫了几万块医药费,现在还躺在床上。这哪是个例?多少老人干着最磨人的活儿,到头来连个正经名分都没有,受的伤、花的钱全得自己背。
不过从7月1号开始,人社部《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正式落地,专门管的就是物业门卫、保洁这类容易被忽略的岗位。以后楼下看门的、扫楼道的大爷大妈,物业再想用“退休了”“临时顶班”糊弄过去,可没那么容易了。
全国的物业一线员工里,将近一半都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很多人退休金少得可怜,不出来接着干根本不行。物业这行门槛低,成了不少老年人的落脚点,但用工上的老毛病攒了一堆:口头喊来干活,合同没有,社保不交,排班全凭心情,出了事直接甩锅。有的公司变着法儿省钱,工资比当地最低标准还低;门卫12小时两班倒家常便饭,节假日加班也拿不到加班费;保洁天不亮就得到岗,摔伤之后企业一句“不是正式工”就推得干干净净。过去这些老人大多数只能自己认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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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这次整了六条硬杠杠,件件都带着牙齿。
头一条,口头用工行不通了。用工三十天内必须签书面合同,工资、发薪日、工时、加班怎么算、事故处理怎么弄,全都写清楚。已经在岗的,新规生效后三十天内也得补签。考勤和工资记录至少保留两年,不能光凭嘴说。
第二条,工资加班费别想糊弄。月月发,不能拖到季度末甚至年底。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日加班给1.5倍,周末加班要么调休要么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三倍。发米面油、购物卡抵工资?门儿都没有。
第三条,岗位按年龄划了红线。60到69岁的一般不排通宵夜班,也不让长时间户外巡逻,高空清洁、搬重物、用腐蚀性清洁剂这些危险活儿尽量避开。70岁以上的,夜班、高空作业、重体力劳动、长时间户外巡逻全都禁止,只能干登记、简单巡视、轻度室内打扫。物业强行安排造成伤害的,责任跑不掉。
第四条,也是核心中的核心——工伤保险必须上。超龄门卫保洁被物业雇佣,企业必须单独缴纳工伤险,费用物业担着。商业意外险可以搭着买,但绝对不能替代工伤保险。以后打扫摔伤、巡逻受伤、上下班路上出车祸且不是自己主责的,统统能申请工伤认定,治疗、康复、伤残补助、休养补贴都有标准,老人再不用自个儿硬扛了。
第五条,外包甩不掉责任。过去物业推给外包公司,外包又推回物业,来回踢皮球。现在白纸黑字写着:小区物业是第一责任人。就算保洁保安是外包的,签合同、缴工伤险、按时发工资、合理排班,一样不能少,否则物业兜底。出事先找物业,不让工人东跑西颠。
第六条,监管不是摆设。人社、街道、住建几家联合检查,看合同签没签、工伤险上没上、工资加班费足不足、高龄岗位安排合不合理。轻的整改,重的罚款,最狠的影响物业评分、限制接新项目,违规还要公开点名。
有人担心保障上去了物业费跟着涨——新规把这条路也堵了:物业不能因为执行新规就随意涨价,真要调费得业主大会点头,收支还得向全体业主公示。
说到底,这不仅是几张合同的事。它把那个荒唐的现实往回掰了一把:干最基础、最辛苦活儿的人,不该永远没合同、没工伤险、出了事没人问。那位保洁阿姨需要的,不是摔倒后的几百块慰问金,而是干活之前就把该有的保障写进制度里,落进实打实的条款中。这件事,终于有人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