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涉案被留置,多数人的第一反应都是慌乱无措。病急乱投医的心态下,不少人会放弃正规法律途径,转而迷信所谓的高层人脉、内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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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中院近期审结的一起诈骗案,就曝光了这类荒唐又惨痛的现实。

一名男子为帮涉案兄长脱身,豪掷千万托人疏通关系,最后不仅事没办成,大半钱款还被依法收缴,彻底打了水漂。
面对求助的王某,张某多次打包票,声称自己能打通办案环节的关键渠道,不仅可以随时打探案件内幕进展,还能运作相关流程,帮助王某兄长解除留置措施。但这份所谓的特殊人脉资源,需要高额费用作为支撑。

从2023年12月开始,张某分两次向王某索要办事酬劳。第一次王某按照要求,交付200万元现金,次年1月又通过银行转账,补齐800万元费用,前后累计支出整整一千万元。
2025年8月,北京东城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审理查明,张某全程虚构人脉资源与办事能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巨额财物,诈骗数额达到特别巨大标准,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案件情节,张某在案发前主动退还的300万元,未计入诈骗犯罪数额,案发后退还的200万元,作为酌情从轻量刑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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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同时依法追缴剩余未退还的全部涉案款项。张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北京二中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其次是200万现金款项的事实认定。

庭审中,张某及其辩护人极力否认收取过这笔现金,辩称无转账流水、无收款凭证,证据不足。

但二审法院结合被害人陈述、在场证人证言、资金筹措记录及司法鉴定结果,多维度证据交叉印证,完整还原了现金交付的全过程,形成闭环证据链,依法确认该笔诈骗事实成立,彻底击碎了张某的抗辩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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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还抱有侥幸,想凭借转账备注的借款字样,通过民事诉讼追回损失。

但法院明确裁定,双方无任何正常经济往来与业务合作,800万元转账本质是非法请托办事费用,不存在借贷合意,民间借贷关系不成立。刑事判决已经对款项性质作出法定认定,民事审判不会作出相悖判定,另行起诉维权的路径彻底行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