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 Bullock 今年早些时候买了一辆墨西哥产的福特 Mustang Mach‑E。他掏的钱里,有一部分是关税——这笔成本早已被计入建议零售价和目的地运输费。车到手后他才发现,那笔关税后来被美国最高法院认定无效,相关企业有权申请退税。福特确实申请了,而且预计能拿回约 13 亿美元。但 Bullock 作为消费者,没等来一分钱的补偿。
于是他起诉了。这起拟议中的集体诉讼,被提交到密歇根州联邦法院,核心诉求简单得让车主们很难不共鸣:你既然能从政府手里把关税要回来,那当初因为关税多付了钱的消费者,凭什么不能要回自己的那一份?
整个案件的逻辑链条可以拆成五条,每条都能看见钱是怎么样被来回挪动的。
第一,关税确确实实被转嫁到了车价上。Bullock 购买的那辆 Mach‑E 产自墨西哥,关税成本在定价阶段就已被消化进车辆的指导价和运费里,消费者在毫无选择余地的情况下掏了腰包。
第二,这笔关税后来被裁定无效。美国最高法院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作出裁决,相关关税停止征收,此前已缴纳的企业具备资格向联邦政府申请退税。虽然仍有部分汽车零部件和原材料关税被保留,但整车层面的大头已经松动。
第三,福特即将获得一笔巨额一次性收益。福特已对投资者明说,公司预计可收回 2025 年 3 月至 2026 年 2 月期间所缴纳的关税,规模约为 13 亿美元(按现汇率约合 88.25 亿元人民币)。对任何一家企业来说,这都不是小数目。
第四,问题的争议点就在这里:退税归了企业,但承担原始成本的消费者拿不到退款。诉状直接点破——如果福特既保留了涨价阶段从消费者手里多收的钱,又把政府退还的关税装进口袋,那就相当于同一笔关税的代价被收了两次,一次由买车的人承担,一次由政府返还。诉状用词很尖锐:这将构成“双重收益”和“不当得利”。
第五,这不只是福特一家的事。通用汽车和 Stellantis 也已对外表示,预计会收到政府退还的部分关税。一旦法院认定汽车制造商们确实把关税成本转嫁给了终端消费者,那么整个行业都有可能面对类似的集体诉讼潮。即便相关关税目前已经取消,车企仍然可能因为过去转嫁的成本而背上赔偿责任。
福特目前只给出了一句非常官方的回应。发言人 Richard Binhammer 说:“我们正在审查这起诉讼。福特目前仍提供价格合理、消费者容易负担的产品阵容,并将继续以符合客户和经销商利益的方式兑现这一承诺。”没有正面回答关于双重获益的质疑,也没有提及任何退款计划。
换句话说,钱的方向很清楚:消费者垫了关税,政府退给了车企,车企现在被要求回答,这笔钱是不是该再往下退一层。Bullock 的起诉书等于帮所有在关税期间买了进口车的美国人问了一句:退税的 13 亿,有没有我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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