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编辑 袁野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11批次,检出10批次样品不合格。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海口秀英李道壮蔬菜摊位销售的豇豆,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琼中营根伍世星蔬菜摊销售的白萝卜,其中噻虫嗪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陵水英州高伟蔬菜配送站(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油麦菜,其中阿维菌素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白沙牙叉陈日庆豆芽摊销售的黄豆芽,其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海南品佳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葱,其中乙酰甲胺磷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海南省山味鲜生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百香果饮,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海口美兰区阿存榨油店生产、销售的文昌花生油,其中酸价(KOH)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三亚凤凰桶井市场传芳小食品摊销售的油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陵水椰林檀记包子餐饮店销售的红糖馒头(自制),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其他污染物问题
海口秀英锦艳隆江猪脚饭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等特性。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超标的食物,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的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在在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马铃薯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甘薯(紫薯)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主要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稳定性好、成本低等优点被广泛使用。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是消毒餐(饮)具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如果餐具清洗消毒过程中控制不当,会造成洗涤剂在餐具上的残留过量,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由于餐(饮)具消毒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或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最终残留在餐(饮)具中。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等,在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过量摄入铝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产生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最大限量值为100mg/kg。
酸价(以KOH计)
酸价,又称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等异味。长期摄入酸价超标严重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芝麻油》(GB/T 8233—2018)中规定,芝麻香油(一级)中酸价(以KOH计)的最大限量值为2.5m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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