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机操作安全前提
1.持证上岗,人证相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实行牌证管理的农机,操作人员必须参加专业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对应准驾机型的操作证件,作业、转场时须随身携带证件;严禁无证操作、准驾机型不符、将农机交由无证人员操作。
2.机具合规,定期年检:农机须按规定完成登记上牌、定期安全技术检验,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达到报废标准的农机,严禁投入作业;严禁私自改装、拼装农机,不得擅自改动制动、传动、防护等核心安全部件。
3.人员达标,严禁违规操作:未满18周岁、患有妨碍安全操作疾病、服用国家管制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酒后、过度疲劳的人员,一律不得操作农机;操作人员需穿着紧身合身、袖口扣紧的劳保服装,严禁穿拖鞋、凉鞋、宽松衣物,防止被运转部件缠绕受伤。
二、农机作业注意事项
(一)机具准备
作业前应对收获机械进行全面检修保养,重点检查行走、转向、割台、输送、脱粒清选、卸粮等机构的运转、传动、间隙等情况,更换破损配件,消除漏粮、堵塞隐患。优先选用带秸秆切碎抛撒功能的机型。同时,清理田间石块、木桩等障碍物,提前排干低洼田积水,改善机械通行条件。
(二)安全要点
1.严格落实机具、人员准入管理,配齐消防器材,跨区作业携带相关证件;机手必须持证上岗,杜绝无证、酒后、疲劳操作。
2.规范田间现场作业操作,下地前清理田间障碍物,排查风险点并规划安全路线,机具起步、转弯、倒车减速鸣笛,防范倾翻和碰撞事故。机具运转时禁止检修清理设备,作业区域隔离无关人员,农机禁止违规载人。
3.作业时保持匀速行驶,避免割台触碰田埂、沟渠;转弯时提前切断收割动力,抬起割台;遇到发动机飞车故障,切勿卸掉负荷,立即切断气路、油路强行熄火;跨区转场时,遵守道路通行规则,携带相关证件。
4、作业结束后,将农机停靠在平坦、安全、无明火的区域,熄火断电,拔下钥匙,拉紧手刹,悬挂机具降至地面,确保机具完全停稳;及时清理机具上的杂草、泥土、杂物,检查核心部件磨损情况,做好日常保养,补充油料、冷却液,排查潜在故障,为下次作业做好准备。
5.抓好烘干、田间防火工作。烘干机作业前检查电路、热风管路,及时清理机内谷尘杂物,防止积尘起火;做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安全防护装置有效、传感器件工作正常、各种设备无超负荷和过载;烘干作业期间,严禁人员进入烘前仓和烘后仓;田间严禁明火、吸烟、焚烧秸秆,作业后及时清理机身杂草并降温。
三、粮食烘干场所作业注意事项
粮食烘干场所、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谷物干燥机安全操作相关规程,全面规范作业行为,从源头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一)作业人员管理与场地、设备安装规范
所有上岗人员必须参加安全操作培训,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须持证上岗。从业人员要熟练掌握设备说明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流程,作业期间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固定式粮食烘干机须由生产企业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用,设备应安装在基础坚实、地面平整的区域,作业场地按消防规定配齐灭火器材。危险区域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登高设施应加装防护围栏。
(二)分时段安全检查规范
1.作业前检查。开机前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清理烘干机、排粮轮等设备内部杂物,清扫设备周边、配电箱内外积尘;检查设备是否牢固,传动装置防护设施、安全警示牌是否完好;核查风机、换热器进风口防护网,作业平台、防护栏、防滑设施的稳固性;检查配电箱密封性、电气线路完整性,控制柜仪表、指示灯等装置运行状态。
全部检查完成后,须进行空机试运转,确认风机、传动部件、供热系统运转正常,方可投料作业。
2.作业中检查。作业期间实时监测设备运行负荷,严禁超负荷运转。重点关注管道、料斗等易堵塞部位,保持通道畅通。密切留意设备运行状态,出现异响、排粮轮堵塞、提升机故障等问题,立即停机断电,再开展故障排查。
3.作业后检查。作业结束后对全套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故障及时维修;确认检修孔、通风口全部关闭;对外露电线做好防护,线路破损立即修复,防止短路、漏电。一个作业周期完成后,要清理设备内外残余粮食、杂物与粉尘,对轴承、链轮、链条加注润滑油、黄油,做好设备保养。
四、突发情况应急处置
1.发生机械缠绕、挤压伤人事故,立即停机断电,切勿强行拖拽,及时拨打120急救,保护现场。
2.发生农机火灾时,火势初起阶段,使用灭火器灭火;如果灭火失败,立即拨打119。
3.发生交通事故或田间重大事故,立即停止作业,救助伤员,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配合调查处理。
五、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农业机械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易造成农业机械在作业或者转移等过程中产生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一)拖拉机等农业机械违反规定载人10人以上的,以及超限、超载100%以上的;
(二)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在作业过程中,10人以上非作业人员进入现场的;
(三)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单位或相关个人未履行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职责,存在未按规定及时消除在用农业机械制动或转向系统失效、主要安全防护部件缺失等风险隐患的;
(四)对于情况复杂,难以直接判定是否为重大事故隐患的,各地农业机械化管理部门可以商请有关部门或者组织有关专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等,研究论证后综合判定。
来源丨星沙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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