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副总统莎拉·杜特尔特弹劾案持续升温。众议院检方近日为要求调查莎拉·杜特尔特、其丈夫曼纳塞斯·卡皮奥以及相关企业的银行、税务和反洗钱记录进行辩护,并援引2012年前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雷纳托·科罗纳弹劾案作为法律依据。
菲律宾参议院弹劾法院7月15日举行相关口头辩论时,检方律师、阿克巴扬党团议员谢尔·迪奥克诺表示,弹劾法院过去曾批准调查科罗纳的银行账户记录,因此此次针对莎拉·杜特尔特财务资料的传唤请求同样具有法律基础。
迪奥克诺指出,在2012年科罗纳弹劾审判期间,参议院弹劾法院曾允许检方提交涉及科罗纳担任首席大法官之前时期的相关证据。
他说:“在科罗纳弹劾案中,本法院接受了他担任首席大法官之前收集的证据。当时有人提出疑问,弹劾法院是否只应审查科罗纳担任首席大法官期间的行为。由于部分证据早于其就任首席大法官,因此该问题被提交参议员法官讨论,最终法院决定允许这些证据进入审理。”
迪奥克诺进一步说明,在科罗纳案审理过程中,菲律宾储蓄银行总裁帕斯夸尔·加西亚三世曾拒绝回答科罗纳两个比索账户的初始余额问题。
迪奥克诺表示,弹劾法院随后要求菲律宾储蓄银行卡蒂普南分行经理安娜贝尔·蒂翁松提交科罗纳所有银行记录,并驳回科罗纳律师团队要求撤销针对比索账户传票的申请。
他说,当时弹劾法院认为,调查银行记录的目的,是确认科罗纳是否在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申报表(SALN)中遗漏相关存款信息。
“最终,本法院审查了科罗纳首席大法官任职之前的银行记录,包括他就任前账户中的余额。”迪奥克诺说。
莎拉·杜特尔特的辩护团队此前反对检方申请,认为相关请求范围过大,因为部分资料追溯至2007年,当时莎拉尚未担任需要接受弹劾监督的公职。
辩方律师表示,弹劾指控必须针对官员担任可被弹劾职务期间的行为,因此调查更早时期的财务记录可能违反正当程序。
对此,众议院首席检察官、八打雁省第二选区议员卢伊斯特罗表示,迪奥克诺提出的观点具有明确法律依据。
她指出,根据参议院弹劾规则,如果现有规定无法完全适用于某一情况,可以参考过去类似案件的司法和程序先例。
目前,参议院弹劾法院尚未最终裁定是否批准检方要求公开莎拉·杜特尔特及其丈夫财务记录的请求。该争议也成为此次弹劾审判中围绕证据范围和隐私保护的重要法律焦点。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