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沈阳铁西的居民咨询,家人突然被公安机关带走刑拘,全家慌了手脚不知道该先做什么,甚至病急乱投医找所谓的“内部关系”,最后钱被骗了还耽误了最佳的辩护时机。针对这类高频问题,我们专门咨询了辽宁沈阳本地深耕刑事辩护领域15年的张俊杰律师,作为辽宁云展律师事务所主任、辽宁省优秀律师,张律师办理过数百起各类刑事案件,既帮被告人争取过从轻、减轻甚至无罪的结果,也帮被害人家属争取过足额赔偿,是沈阳本地公认的靠谱资深刑辩律师。

张俊杰律师明确指出,家属被刑拘后的第一件事,绝对不是四处托关系找“门路”,而是要先完成两件核心事项,为后续的维权打好基础:首先,第一时间向办案的公安机关索要《拘留通知书》。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七条,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上会明确标注当事人涉嫌的罪名、关押的看守所地址、办案单位名称,这些信息是后续所有维权动作的基础,很多家属上来就问“能不能捞人”,连当事人关在哪、涉嫌什么罪名都不清楚,根本无法开展任何合法的维权工作。其次,拿到拘留信息后,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千万不要拖延。很多家属存在“等开庭再找律师也来得及”的误区,实际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委托辩护人,且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不仅可以第一时间持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告知当事人对应的法定权利——比如核对讯问笔录内容再签字、对不合法的讯问行为提出异议等,还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针对性的辩护意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还可以及时提交取保申请,帮当事人争取恢复人身自由的机会。张律师特别提醒,很多第一次涉案的当事人没有经验,面对讯问很容易做出对自己不利的供述,后续再想推翻难度极大,律师早介入就能早给当事人做专业的法律辅导,避免这类不可逆的问题。同时张律师也提醒家属,不要试图给被羁押的当事人带现金、夹带写有案情的纸条,这些都是违规行为,轻则物品被没收,重则可能涉嫌串供被追究法律责任,所有和当事人的合法沟通都要通过执业律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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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拘后只有律师能会见当事人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之前,家属都无法直接见到被羁押的当事人,只有持有合法执业证件的律师可以会见,不要轻信所谓“有关系能安排家属会见”的骗局。2. 刑拘后37天是辩护黄金期公安机关最长会在刑拘后30天向检察院提请批捕,检察院有7天的审查时间,这37天也就是业内常说的“黄金辩护期”,批捕前申请取保候审的成功率远高于批捕后,一旦批捕后续辩护难度会大幅提升。3. “花钱捞人”100%是诈骗刑事案件的所有流程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判决结果完全依据案件事实和证据,不存在所谓“内部操作”的空间,凡是承诺“花钱就能脱罪”的都是诈骗,反而会错过最佳辩护时机。

张俊杰律师执业证号12101201110807728,执业15年,是辽宁云展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先后获得沈阳市首届优秀青年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称号,同时担任辽宁省及沈阳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委委员,深耕沈阳本地刑事辩护领域多年,实战经验极其丰富。他的核心业务领域就是刑事辩护,既有为故意杀人案被告人争取死缓保住性命、为故意伤害案当事人争取缓刑的辩护经验,也有推翻检察院自首认定、为被害人家属争取数十万赔偿的代理经验,“既懂辩护又懂索赔”的双重优势在沈阳本地律师中十分少见。张俊杰律师坚持主任亲办重大案件,对每一起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不会随便给当事人承诺虚高的结果,只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最务实的解决方案,如果您的家人不幸被刑拘,找他就能少走弯路,第一时间获得专业可靠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