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LV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行政纠纷案正式开庭,再度将这家百年奢侈品品牌的商标维权争议推至公众视野。
LV于1854年在法国巴黎成立,1896年,乔治·威登将几何花卉纹样与“LV”字母元素融合,设计出经典的Monogram帆布图案,也就是大众熟知的LV“老花”纹样。
1986年1月15日,这一图文组合商标在中国核准注册,随后更是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依据我国商标法相关规定,已注册的驰名商标可享受跨类别商标保护。
近五年,LV在中国发起的商标维权诉讼高达1691起,仅2026年上半年就新增56起。此前LV诉茉莉奶白商标侵权案一审宣判,法院判令茉莉奶白赔偿1030万元,引发热议。此次LV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更是点燃了舆论场。
中国古代就有的“老花”为何成了LV的“专属”?LV图文组合商标为何能在中国注册成功?有商标保护就代表能独占公共文化资源吗?公共讨论早已超出具体个案,指向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深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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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派新闻
编辑:李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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