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安徽亳州的郭女士向有关媒体反映,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其名下一张商业银行个人账户自2016年起出现大量陌生资金往来,累计流水高达千万元。
自2025年4月发现异常至今,郭女士多次与涉事银行沟通交涉,始终未获得明确解释,事件甚至牵出一笔非本人签署的贷款合同,疑团重重。
账户流水显示,最早的异常交易可追溯至十年前。2016年3月29日,一笔标注为“放款”的160万元资金打款到账,但流水并未显示对方机构及名称。到账当日,该笔资金又分9次转出到三个陌生账户,交易标注为“还款”。
此外,在2016年3月28日、2019年4月11日,郭女士账户分别收到名为胡某某为主体的转入资金100万和150万元,资金用途未知,也无对应转回记录。
上述交易涉及的个人、机构,郭女士均称不认识,也无任何生意往来。随即,郭女士向该行总部反映情况。
郭女士在安徽经营多家饮品店,涉事账户就是其中一家店专用的收款账户,每天有几百单交易。由于这些不明的大额资金进账和出账都很快,自己一直没有发现异常。
在与银行交涉的过程中,郭女士意外发现了“自己”在2015年6月5日与该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金额为30万,已经结清。郭女士称从未收到过相应款项,签字处的笔迹不是本人所写。在向当地鉴定机构申请笔迹鉴定时,郭女士被告知需提供合同原件,但银行方称档案原件不得带出,笔迹鉴定就此陷入僵局。
郭女士的前夫一直在该银行工作,涉事账户曾由其代管,但前夫明确否认这些不明的流水和贷款与他有关。目前,郭女士的前夫已经在微信中将她拉黑。
事发一年多,郭女士只是被银行告知相关人员已经被处分,但是具体信息不便公开。银行工作人员始终未对异常流水作出合理解释,也未提供交易对手的身份信息及资金背景。银行方面曾告知她“可以去起诉”,但账户明细仅显示交易对手姓名,无任何身份信息,她连起诉对象都无法确定。
郭女士曾向有关部门举报,后续收到回复称,经调查无法认定其举报的“贷款合同由他人冒签”、“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办理贷款”、“账户资金流向不明”等问题。
郭女士很担心这件事会对自己造成不良影响。
据大象新闻记者报道,7月15日上午,银行的合规部回复“我们不负责处理这件事”,被追问后表示“郭女士所言不实。”便挂掉电话。
后续银行方面表示可按流程发公函至该行总部,银行会按程序做好采访接待。但记者询问其总部传真,截至发稿时,对方没有回复。
来源 | 大象新闻
编辑 | 王常钰 责编 | 檀琛 审核 | 刘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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