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接触到一起食品类刑事案件,案情看似简单,却藏着刑事追责与民事、行政责任划分的核心争议。

当事人在认罪认罚后内心始终纠结,一边担忧更换律师增加成本、害怕辩护无果,一边又不愿就此背负刑事案底,渴望争取无罪结果。

结合案件事实、法律争议点以及和当事人沟通的全部内容,梳理本案核心法律问题与当事人该做出的关键抉择,供同类食品经营从业者、涉食安案件当事人参考。

案件基础事实

当事人是某食品经营者,日常很少驻店,店内聘请专职人员负责食品制作。

经营期间,店主反复明确要求,店内制作的某类成品必须全程存放冷藏柜,以此保障食品新鲜、杜绝变质风险。

长期经营过程中,店内售卖的该类食品从未出现顾客食物中毒、肠胃不适的投诉事故。

但某日多名顾客食用店内食品后,集中出现呕吐症状,事发次日,办案机关提取店内留存食品送检,鉴定结论标注案涉食品足以引发严重食源性疾病,据此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经营者刑事立案。

案件现已临近开庭,当事人此前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心中却始终不甘心,萌生委托专业刑辩律师补强辩护、全力争取无罪的想法,却始终犹豫不决。

两处根本性硬伤

站在刑事辩护专业视角,这类案件存在两处根本性硬伤,从法律层面来讲,本就不应当对被告人定罪处罚,仅作民事赔偿、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即可。

第一,被告人不具备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要求的主观犯罪故意。

刑事犯罪的成立,必须主客观相统一,仅有客观损害后果,缺少主观过错,不能成立犯罪。

本罪要求行为人明知食品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然生产、对外销售,放任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结果发生。

反观本案经营者,自始至终秉持合规经营的态度,主动制定食品储存规范,明确要求员工将食品冷藏存放,已经完全履行经营者的管理、监督义务,不存在任何放任食品变质、漠视消费者健康的心态。

顾客出现肠胃不适,属于员工执行操作出现疏漏导致的意外,并非经营者主动追求或者放任发生的结果。

经营者已经尽到全部管理职责,不存在明知食品不安全仍售卖的主观故意。

即便本次出现食品安全意外,该行为的过错程度仅停留在民事侵权、行政违法范畴,远远达不到刑事犯罪的追责标准,直接追究经营者刑事责任,违背刑法主客观相统一的定罪基本原则。

第二,本案核心定罪证据——食品鉴定意见存在致命瑕疵,无法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有效依据。

办案机关送检的食品,是顾客中毒事发第二天提取的,和消费者当日食用的食品,储存环境、新鲜程度存在本质差异。

该类食品包含生鲜成分,保质期极短,脱离冷链环境后短短数小时就会快速滋生细菌、发生腐败变质。

顾客食用当日的食品是否变质、细菌超标,没有第一时间留存、送检;办案机关隔天才提取店内样品检测,此时食品经过一夜常温存放,本身已经发生变质,这份鉴定报告只能证明"第二天的食品不合格",无法证实消费者吃到口中的食品本身存在安全问题。

这份间隔二十四小时出具的鉴定意见,检材不具备原始性、关联性,证据链条出现断裂,不具备合法有效的证明效力,不能作为认定被告人构成犯罪的核心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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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关键定罪证据丧失合法性,整个案件的指控根基便不复存在。

当事人的关键抉择

基于上述两处无法回避的重大案件缺陷,本案具备无罪辩护的扎实基础,当事人完全有机会推翻现有指控,摆脱刑事追责。

但案件能否迎来理想结果,最终决定权掌握在当事人自己手中,这也是和当事人沟通时重点点明的核心。

很多涉刑案件当事人都会陷入和这位经营者一样的内耗:一边心里清楚案件有明显问题、不甘心认罪留案底,一边又瞻前顾后、拿不定主意,纠结要不要坚定走无罪辩护路线,纠结要不要额外委托资深律师补强辩护力量。

而犹豫不决,恰恰是刑事案件中最忌讳的心态。

办案检察官、法官在处理案件时,会直观感知当事人的态度与立场。如果当事人态度软弱、摇摆不定,轻易妥协退让,办案人员会默认当事人认可全部指控事实,认为即便案件存在瑕疵,当事人也不会全力抗争,便很难主动重新审视案件证据与法律适用漏洞;

但如果当事人态度坚决,自始至终坚持自身清白,搭配逻辑严密、有理有据的专业辩护意见,办案机关会重新审慎核查案件全部疑点,主动复盘证据链条、法律定性的问题,无罪、从轻的辩护机会才会真正出现。

律师的专业能力,是当事人争取公平处理的重要助力。

本地律师受地域办案环境限制,有时难以充分、强硬地提出颠覆性无罪辩护观点;专业刑辩律师没有本地办案顾虑,能够完整、透彻梳理案件全部疑点,在审查起诉阶段、庭审阶段完整阐述案件定性错误、证据存在瑕疵、主观无犯罪故意等核心辩护意见,清晰向司法机关展示案件存在的重大漏洞,倒逼办案机关重新考量案件定性。

当事人可以选择专业刑辩律师介入,强化辩护力量,打破原有单一的辩护思路。

摆在当事人面前,其实只有两个必须尽早敲定的核心决断,尽早想明白,才能停止无意义的内心内耗,抓住开庭前最后的辩护黄金期。

第一,明确自身底线:

是仅仅追求缓刑、从轻量刑,还是坚决捍卫自身清白,坚持无罪辩护。哪怕最终短期判处实刑,也绝不轻易放弃申诉、抗辩的权利。

二者对应的辩护策略、证据调取思路、庭审发言逻辑完全不同,一旦立场摇摆,辩护工作会自相矛盾,错失辩护机会。

第二,确定辩护力量:

是否委托专业刑辩律师介入案件,补充现有辩护力量。

专业律师敢于直面案件争议点,完整抛出无罪辩护观点,能够从全新视角挖掘案件漏洞,让司法机关正视案件存在的根本性问题。

案件审理期限紧张,留给当事人调整辩护思路、补充委托律师、提交书面辩护意见的时间十分有限。

如果迟迟无法下定决心,持续纠结犹豫,只会白白浪费开庭前最后的关键窗口期,原本存在的无罪辩护机会,会因当事人的迟疑彻底流失。

给食品经营者的警示

需要明确区分民事、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边界:顾客食物中毒,经营者依法承担医疗费、赔偿金等民事赔偿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可以依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罚款、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

但刑法作为最严厉的惩戒手段,不能随意扩大适用范围,经营者已经尽到全部管理义务、无主观犯罪故意,核心定罪证据存在严重缺陷的前提下,强行追究刑事责任,违背刑法谦抑性原则。

食品经营行业经营者遍布大街小巷,很多小商户缺乏法律认知,一旦出现顾客食用食品后身体不适,很容易直接被移送刑事立案。

本案也给所有餐饮、烘焙从业者敲响警钟:

日常务必留存食品冷链存放记录、员工管理规范、进货消杀台账,完整留存第一时间食品检测样本;一旦涉刑,不要仓促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先委托专业律师完整复盘案件事实、证据链条,厘清是否具备刑事追责基础,再做出最终选择。

回到本案经营者的处境,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均支撑无罪辩护,最终能否迎来公正处理,核心在于当事人是否拥有坚定维权的心态,是否愿意借助专业律师的力量抓住辩护机会。

刑事案件从来不是律师单方面就能扭转结果,当事人坚定的立场、清晰的决断,搭配专业、有力的辩护意见,二者相辅相成,才能让司法机关看见案件全部疑点,真正守住无罪、无案底的底线。

倘若始终举棋不定,再好的法律辩护思路,也难以落地发挥作用,最终只能被动接受量刑结果,留下终身刑事犯罪记录,对个人、店铺经营乃至子女未来发展,都会产生不可逆的负面影响。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市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市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亳州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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