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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水县孝义镇南武度村、西城乡西城村集体土地项目建设用地已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晋政地字〔2026〕205号,同意我县征收孝义镇南武度村、西城乡西城村集体土地33.2840公顷。按照《土地管理法》第 47条、48条规定,现将本次征地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地项目基本情况

(一)批准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晋政地字〔2026〕205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5月28日;

(四)批准用途:工矿用地、商服用地

二、征收土地权属、位置

孝义镇南武度村。

西城乡西城村。

三、征地土地面积

孝义镇南武度村集体土地33.0164公顷。

西城乡西城村集体土地0.2676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金额

按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3〕12号),孝义镇南武度村区片综合地价4.8599万元/亩,征收除永久基本农田、水田、水浇地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按照公布的标准执行。土地补偿费962.7385万元,安置补助费1444.1076万元,征地补偿费合计2406.8461万元。

西城乡西城村建设用地77.883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8.3366万元,安置补助费12.5049万元,征地补偿费合计20.8415万元。

五、安置方式

农业人口安置以货币结合社保方式安置。

六、注意事项

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村委会办理征地补偿。

特此公告。

文水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6日

来源: 文水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