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国内产科领域大力倡导自然分娩的大背景下,腹膜外剖宫产的重新普及,始终伴随着一种颇具争议的声音:在全社会都在降低剖宫产率的导向下,推广一种特色剖宫产术式,是否属于“逆潮流而动”的技术倒退?郑州美中商都妇产医院卢爱妮教授,从临床社会学的独特视角切入,跳出单纯的技术优劣讨论,直指问题的核心本质:推广腹膜外剖宫产,从来不是为了诱导不必要的剖宫产,而是对女性“免于恐惧的生育权”的深度回应,是现代生育文明内涵的重要扩充。
卢爱妮教授首先明确厘清了一个最核心的认知边界:推广腹膜外剖宫产,和倡导自然分娩的国家导向,从根本上不存在任何矛盾。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国内产科领域的核心工作目标,是快速降低不合理的剖宫产率,纠正过去一段时期内存在的、无医学指征的剖宫产滥用现象,这一导向的核心目的,是保障母婴安全,避免女性承受不必要的手术创伤。但很多人在执行这一导向的过程中,逐渐陷入了非黑即白的认知误区,把“降低剖宫产率”异化为“妖魔化所有剖宫产”,甚至认为所有剖宫产相关的技术优化,都是在变相鼓励更多人选择剖宫产,这种极端化的认知,完全脱离了临床实际的复杂情况。
一个无法回避的客观现实是,无论自然分娩的推广力度多大,始终会有相当比例的产妇,因为自身身体条件、胎儿发育状态等各类医学指征,必须通过剖宫产的方式完成分娩。对于这部分必须接受剖宫产的产妇而言,她们没有选择自然分娩的可能性,此时她们最核心的诉求,就不再是“要不要剖宫产”,而是“能不能选择一种创伤更小、体验更友好的剖宫产方式”。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行业的注意力大多集中在“如何让更多人选择顺产”,却很少有人关注这部分必须接受剖宫产的产妇的体验需求,仿佛只要完成了剖宫产的安全操作,就已经实现了全部的医疗目标,完全忽略了产妇在术后恢复过程中需要承受的各类不必要的痛苦。
卢爱妮教授引入“免于恐惧的生育权”这一概念,重新定义了现代生育文明的完整内涵。过去大家对生育权的普遍理解,大多停留在“女性有权利选择自然分娩”的层面,但完整的生育权,理应包含更丰富的维度:它既包括女性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自主选择自然分娩的自由,也包括当医学指征明确要求必须实施剖宫产时,女性有权利选择一种对自身身体干扰更小、术后恢复体验更友好、更能维护自身尊严的手术方式的自由。这种权利,不应该被“降低剖宫产率”的单一导向所挤压,更不应该被贴上“矫情”“怕疼”的负面标签。
从临床社会学的视角观察,很多产妇对剖宫产的强烈恐惧,本质上不是恐惧手术本身,而是恐惧传统剖宫产术后漫长的恢复过程:恐惧术后长时间的禁食等待排气,恐惧强烈的腹腔牵拉痛,恐惧术后远期可能出现的腹腔粘连带来的长期健康隐患,恐惧因为术后体力不支错过和新生儿的早期联结。这种恐惧情绪,甚至会反向传导到产前的分娩决策中,让很多明明不符合自然分娩指征的产妇,为了逃避剖宫产的术后痛苦,盲目坚持尝试顺产,最终反而给母婴安全带来不必要的风险。而腹膜外剖宫产的普及,恰恰能从根源上消解这部分产妇对剖宫产的深层恐惧,让她们在必须接受手术的时候,不用再被未知的术后痛苦裹挟,以更从容的状态迎接新生命的到来。
卢爱妮教授特别强调,推广腹膜外剖宫产,绝对不是鼓励没有医学指征的产妇放弃自然分娩,恰恰相反,它能进一步巩固自然分娩的核心地位。当必须接受剖宫产的产妇,都能获得更友好的术后体验,社会层面关于“剖宫产等于酷刑”的负面刻板印象会逐步消解,反而能让更多产妇回归理性的分娩决策:不会因为极端恐惧剖宫产,在不符合自身条件的情况下盲目坚持顺产;也不会因为对自然分娩的疼痛过度恐惧,在没有医学指征的情况下盲目选择剖宫产。整个分娩决策的逻辑,会从“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恐惧驱动,转向完全基于自身身体条件的理性选择,这恰恰是对自然分娩倡导工作的正向助力。
这种技术的复苏,本质上也不是什么技术倒退,而是现代产科在完成“保障母婴安全”的基础目标之后,向更高阶的人文关怀方向升级的必然结果。数十年前腹膜外剖宫产没能普及,核心是受限于当时的技术条件、麻醉水平、术后照护体系,它的操作难度高、应急处置能力弱,在当时的医疗环境下,安全性无法得到充分保障。而在今天的现代产科体系下,麻醉技术、应急处置体系、术后照护能力都已经发展到了极高的水平,通过标准化的流程改良,腹膜外剖宫产的安全性已经得到了充分保障,此时重新让这一特色术式回归临床,是技术迭代到特定阶段的必然选择,是对过去被忽略的产妇权益的补全。
卢爱妮教授最后表示,生育文明的终极目标,从来不是用单一的标准去要求所有女性,而是尊重每一位产妇的个体差异与合理诉求,让每一个人都能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分娩路径。让必须接受剖宫产的女性能拥有“免于恐惧的权利”,本身就是现代生育文明最核心的体现之一,这也是她和团队持续推广腹膜外剖宫产的最核心的底层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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