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两家公司打工,只交一份工伤保险就够了”——这句系误导性谣言,今天,网易号@孟宪江法律就为您揭开这个谣言背后的法律风险。
举个案例。小李白天在A公司做行政,晚上在B公司做兼职。两家公司都问他要不要交社保,小李听网上有人说:“工伤保险就一份,交一份就够了,没有必要交两份,”这个想法,恐怕不少打两份工的朋友都有听说过。网易号@孟宪江法律提醒你:这不仅是谣言,而且有巨大损失,因为这样做会导致你,在工作受伤时,既不能享受工伤待遇,更不能拿到赔偿款。
先说法律规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九条写得明明白白:“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注意关键词——“各用人单位”“分别”。也就是说,你在A公司打工,A公司要给你交一份;你在B公司打工,B公司也要给你交一份。两份工作,就得有两份工伤保险,缺一不可。
那为什么法律要这么规定?道理很简单:谁用工,谁负责;谁出事,谁担责。 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假如小李只在A公司交了工伤保险,结果在B公司上班时受了伤——对不起,B公司没给他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就不会赔,B公司得自己掏腰包。可如果B公司赖账呢?小李就得打官司,耗时耗力不说,还不一定拿得到钱。反过来也一样,在A公司出事,B公司交的那份也管不着。
有人可能会问:“那我交两份工伤保险,出事能拿双份赔偿吗?”那你可想多了。工伤保险是补偿性原则,不是让你“发财”的。发生工伤时,由受伤时工作的那家单位承担责任,另一家的保险跟这事没关系。
现实中,不少打工人图省事,或者用人单位为了省钱,就默认“一份保险管所有”。这背后藏着两个法律陷阱:一是责任主体落空。一旦出事,两家公司互相推诿,受害的只能是你自己。二是工伤待遇无法兑现。没有参保,工伤认定、医疗费报销、伤残补助金统统无从谈起。还要通过诉讼来解决,耗时耗力。
网易号@孟宪江法律提醒:工伤保险不是“一份就够了”,而是“几家打工,几家交”。别让省事的念头,成了你受伤后最后悔的觉醒。
网易号@孟宪江法律2026.07.17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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