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土安全部(DHS)7月16日发布最终规则包括:如果外国人在美国依靠政府福利生活、无法自力更生,那么在申请绿卡时可能被拒。
规则撤销了拜登时期2022年关于公共负担(Public Charge)认定的规定,进一步使移民法与国会的意图保持一致,即在美外国人应自力更生,不应依赖纳税人资助的政府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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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的《移民和国籍法》(INA),如果申请人被认为可能在任何时候成为公共负担,则其对于签证、入境或身份调整的申请将不被允许。
根据公告,官员在判断申请人是否“可能在某个时候成为公共负担”(likely at any time to become a public charge)时,可以考虑更多个案因素,而不再只看非常有限的几类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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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明确允许把更多“联邦经济情况调查公共福利”(Federal means-tested public benefits)纳入考量,且不再把考量范围锁定在2022规则下的狭窄清单。
联邦公告中明列的裁量因素有四类:
1. 法定的最低因素,也就是《移民和国籍法》规定的五项因素:年龄、健康、家庭状况、资产/资源/财务状况、教育与技能。
2. 申请人曾经或正在领取的“联邦经济情况调查公共福利”。
3. 任何其它与个案相关、能反映其是否可能成为公共负担的因素与情况。
4. 与申请人自给能力相关的证明资料。
新规将在9月18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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