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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要永辉律师:我家人被刑事拘留了,目前被关押在巩义市看守所。拘留通知书上显示他涉嫌的罪名是聚众斗殴罪。具体是什么情况,我们家属也不是很了解。听公安机关说是因为他纠集多人结伙聚众斗殴。但是具体是什么情况我们家人都不太清楚。我想请问,您知道巩义市看守所的详细地址在哪里吗?我可以委托您作为他的辩护律师吗?能否先委托您过去会见一下他?了解一下案件的详细情况。像他这种情况,构成聚众斗殴罪吗?什么是聚众斗殴罪?对于聚众斗殴罪中的“持械聚众斗殴”应当如何理解和认定?在聚众斗殴中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如何定罪量刑?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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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从事刑辩业务十多年的要永辉律师【15824811815】解答:

巩义市看守所地址:巩义市省道S235与创业路交叉路口往南200米转向东500米路南。

导航:巩义市公安局监所管理大队

巩义市看守所家属委托律师会见电话:15824811815

乘车路线:巩义市汽车站乘坐巩义-登封专线到蔡庄站下车,向南步行1300米转向东500米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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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可以委托要永辉律师到巩义市看守所进行会见。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从事刑辩业务十多年的要永辉律师认为,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多人成帮结伙进行斗殴,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斗殴的行为。纠集众人结伙斗殴的行为又可分为两个方面。第一,纠集众人的行为,纠集就是聚众。聚众,是指聚集多人同时同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多人,一般是指3人以上。第二,结伙斗殴的行为。结伙斗殴,是指双方或多方各自聚集人群以暴力互相攻击的行为。如果构成犯罪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较高的法定刑:第一,多次聚众斗殴的;第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第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第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至于你家人最终是否会被认定构成聚众斗殴罪,则需要律师会见以后根据了解到的具体案情才能作出准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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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对于聚众斗殴罪中的“持械聚众斗殴”应当如何理解和认定呢?

“持械”,是指在聚众斗殴中使用器械或者携带器械且主观上有使用的企图,但实际未使用的。这里的“器械”包括治安管制刀具以及枪支、棍棒等足以致人伤亡的工具。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聚众斗殴过程中行为人持垃圾桶、灯具、自行车等日常生活物品参与打斗,甚至有人持领带、皮带、绳索等参与打斗,并致人轻伤、重伤甚至死亡的。因此,对“械”的认定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不能超越其文义底线或其可能具有的含义。所以,“持械”的认定,应先判断行为人用于斗殴的工具是否具有坚硬的物理属性,从而将领带、皮带、绳索之类的物品排除在“械”的范围之外。

参与预谋持械聚众斗殴,构成聚众斗殴罪的,应认定为持械聚众斗殴。在聚众斗殴中,斗殴一方持械而另一方未持械的,对持械一方依照上述第2款的规定认定是否属于持械聚众斗殴;对未持械的一方不应认定为持械聚众斗殴。【巩义市看守所家属委托律师会见电话:1582481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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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聚众斗殴中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如何定罪量刑?

根据刑法第292条的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刑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则不再是聚众斗殴,应直接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处罚。聚众斗殴中致人重伤、死亡,对明确的直接责任人,应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如果是在聚众斗殴中致人轻伤的,则应按聚众斗殴罪从重处罚。聚众斗殴罪虽然没有死刑,但如果在聚众斗殴中致人重伤、死亡、罪行极其严重的,也可以依法判处死刑。对首要分子,在聚众斗殴中有致人重伤、死亡直接故意的或对伤亡结果持放任态度的,应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对明确表示不能致他人重伤、死亡的,按聚众斗殴罪定罪处罚。对其他积极参加者仍以聚众斗殴罪定罪处罚。聚众斗殴中,难以分清致人重伤、死亡直接责任人的,应对共同加害人按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但在处罚时应根据其在犯罪中所处的地位、作用等情况区别对待;如既不能分清致人重伤、死亡的直接责任人,又确实不能查清共同加害人的,对参加聚众斗殴的均以聚众斗殴罪定罪处罚;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按前款规定定罪处罚。【如您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致电要永辉律师:15824811815。要永辉律师执业十五年以来专注于刑事辩护,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熟悉巩义市看守所会见流程,熟知巩义市公检法办案程序,可以为羁押在巩义市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律师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申诉控告、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辩护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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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看守所推荐会见律师:要永辉律师,巩义市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咨询热线:15824811815。要永辉律师执业十五年以来办理了大量案件,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刑事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死刑辩护、申诉控告、正当防卫、防卫过当、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擅长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胜诉率高、收费合理,以专注、专心的服务理念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勤奋、敬业、务实,突出的业绩、良好的职业道德,赢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