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公开的司法文书、权威媒体报道为依据创作,涉案非公众人物使用化名,部分非公开场景根据事实合理推演,无任何美化犯罪的内容,最终结论以生效判决为准。】

2008年,张飚、朱明勇为张氏叔侄申诉的时候,另一个人的生命已经走到尽头,不,他的终点在很久以前就已经到了。

他叫勾海峰。

勾海峰是吉林省汪清县人,2002年12月来杭州,租了一辆出租车跑夜班,他读书少,说话带着浓厚的方言味,在杭州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住在一个月租金200元的出租屋里,墙上贴着从旧报纸上撕下来的广告,邻居对他的印象是沉默寡言,晚出早归,不跟人打招呼。

2005年1月8日晚,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一名女生吴某某乘出租车在杭州失踪。几天后她的尸体被发现于郊区,死因为机械性窒息,颈部有扼痕,J方用出租车GPS轨迹找到了勾海峰,被捕后对所犯罪行全然不承认。作案手段是利用驾驶出租车的便利,将受害人带到偏僻的地方扼颈致其死亡后再抛尸,从案发到破案时间不超过一周,证据清楚——GPS轨迹、车内痕迹、口供——无瑕疵。

2005年4月22日,勾海峰被杭州市中院以故意S人罪、盗窃罪终审判处死刑,同年4月27日在杭州被执行,从案发到执行一共一百零九天。

勾海峰死的时候并不知道,两年前2003年5月19日,另一个女孩的尸体被人在水沟里发现,他不知道有人因为在狱中因未犯过的罪,被判坐了两年牢,他不知道,他的DNA曾经留给了一个女孩——那八个里指甲残留物在尸体被发现的那天,一位姓韩的法医蹲在水沟边一个个刮下来的,技术员给每片滤纸打上编号,放进证物袋,并签名,那一年案卷里只用了几行字,在法庭上没有人注意,在判决书里一笔带过,但是它一直都在,装在证物袋里,躺在物证柜里,等待着某人把它拿出来重新看一遍。

勾海峰被执行的时候,张辉在浙江某监服刑,张高平在新疆石河子的棉花地里弯腰摘棉花,那一天是2005年4月27日,杭州的气温大概二十五度,石河子的早晨还在零下,两个人还在替他坐牢。

在勾海峰被处决之前,张高平已经在狱中做出一个判断,他在2005年一次申诉材料里写到:杭州另一件S人强J案的凶手勾海峰,就是5·19案件的真凶,要求对勾海峰的DNA进行比对。

这在当时条件下几乎不可能做到,全国DNA数据库还没有联网,杭州案件的信息和DNA数据保存在不同的服务器上,跨案比对需要有人主动发起,2005年没有人愿意为已经定性的旧案重启一次DNA比对,张高平的信以及此前所有的申诉材料一样,被放在档案柜里等待一个永远也来不了的回函。

时间一晃过了六年。

2011年初,杭州市局对历年未破案、已破案中留下的物证进行了一次大清查,这次行动是常规工作,是由浙江省厅专项工作的清理积案、核查物证、补录数据引发的,清理小组由刑队的技术人员、档案管理员组成,他们的日常工作就是把铁柜里的陈年物证搬出来重新编号、拍照、录入电脑系统。

5·19案的物证袋也属于其中,装有一张滤纸的证物袋上标注的时间为2003年6月23日,字迹已经有些模糊了,技术人员把滤纸取出后又提取了一次DNA,将分型数据录入到新升级的全国DNA数据库中。

没有人指望录入的结果会怎样,只是一次清理,把旧的变成新的,把纸的变成电子的。

2011年11月22日,数据库自动比对程序做了一次例行的匹配,技术员看着屏幕上的比对结果,在两组数据并排显示时有一行红色的标注:7个位点相吻合。

技术员拿起电话打给了领导。

5·19案DNA比中,比对对象的DNA样本来自2005年就已执行死刑的罪犯。

领导在电话那头沉默几秒,然后声音响起来,技术员能听到听筒内翻纸声,接着领导的声音再次出现。

"谁?"

"勾海峰。"

技术员挂断电话之后,在电脑屏幕上截取了比对结果,保存到本地文件夹中,文件夹名为“2011年积案清理”,里面已经有几百张这样的截图了,他松开鼠标,向椅背靠过去,椅子吱呀一声,窗外是杭州十一月的天,梧桐叶子落了一地,被风吹得在人行道上打旋。

杭州市局把这份比对结果报给部里的物证鉴定中心进行复核,杭州到北京,用机要方式寄送,邮包上印着红章的“机密”字样的,部实验室接到样本后就要排几天队——全国各地的复核申请都堆在那排队等待,每份样本都要经过提取、扩增、电泳、分型、比对五个步骤,每个步骤都需要至少两个人交叉核验。

2011年12月6日,部物证鉴定中心出具了物证鉴定查询比对报告,确认被害人王某八个指甲末端擦拭滤纸上的DNA,检出的混合STR分型中包含勾海峰的STR分型。

这份报告只有一页,一张A4纸,抬头是部物证鉴定中心,落款处有鉴定人的签名和公章,印着两行结论的宋体小四号字,它很轻——一页纸重量小于5克,但是被装订到5·19案的复查卷宗里之后,整个案件的方向就被它轻轻一拨,就像一根手指放在天平的托盘边缘上,指尖用很小的力就可以使天平开始向另一边倾斜。

一个月之后浙江省高院接到了这份报告,又过了一个月,2012年2月27日,浙江省高院作出决定:对张辉、张高平案立案复查。

该决定的作出有一个更宏观的背景,2012年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节点,这一年刑讼法大修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正式写入法律,在最高层的支持下,一些陈年旧案重新被复查,张氏叔侄案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它是最单薄、程序瑕疵最明显的一个。

从2004年二审宣判到这一天,申诉材料写了八年,张高平在监狱里第一次提出勾海峰的名字的时候,等到DNA比对确认用了七年,从DNA样本被放进物证柜开始,过了八年四个月零二十三天才被人重新拿出来。

复查合议庭由三名F官组成,他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查阅全部案卷,从侦查卷到一审、二审的全部庭审记录,把四只装有卷宗材料的纸箱移至庭办公室内,纸箱外面有一层灰尘,胶带已经发黄变脆。

第二件事是查看审讯录像,审讯录像保存在杭州市局的档案室里,用的是VHS录像带,合议庭成员在杭州市局的技术室中看完现存的所有审讯录像,他们注意到一个问题,即张辉第一次有罪供述的审讯录像是不完整的,录像中存在明显的断点,画面一跳就少了近半小时。

第三件事是去新疆,2012年7月,合议庭专程到新疆库尔勒监~狱、石河子监~狱提审了张辉和张高平,2013年1月,把关押在新疆的两个人转移到杭州,关进了浙江省乔司监~狱,从新疆到杭州四千公里路程,与几年前送张高平去新疆的方向正好相反。

张高平被带到乔司监狱的提审室,看见对面坐着三名F官,F官面前放着他的全部案卷,他认得那些纸——有些是他亲手写的申诉材料,纸边起了毛,上面有反复折叠的痕迹。

F官最后问他一个问题,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张高平回答和十年前一样,我没有强J那个女孩,没有S人。

这句话他重复了无数次,在审讯室里、F庭上、监狱的申诉材料里、面对检官和F官的每一次谈话中,这句话他重复了十年,说的时候没有犹豫,不是策略也不是表演,而是事实,事实不需要修饰。

2013年2月6日浙江省高院作出(2012)浙刑申字第20号再审决定书: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