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路易威登马利蒂(下称“LV”)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由,起诉宁波市海曙石碶远芽日用百货店(下称“远芽百货店”)及市场管理方宁波轻纺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轻纺城公司”)一案引发广泛关注。据红星新闻报道,本案一审已判决,远芽百货店被判赔偿LV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4万元;LV方面已于去年11月底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百货店与轻纺城公司连带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及维权合理支出5万元。朱先生回忆,2023年11月22日,LV法务人员前往他位于宁波轻纺城的店铺,以普通消费者身份购买了两个“凯诗米娜”牌包包,单价200元,共计支付400元。
朱先生表示,“凯诗米娜”是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注册的品牌,自己的货品均从杭州批发商处进货,事前完全不知情该货品涉及商标侵权问题。2024年5月,LV的委托代理人再次到店里买了一个皮包,支付了200元。三个月后,朱先生正式收到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传票,LV方面起诉其商标侵权,要求赔偿25万元,并将市场管理方列为连带责任方。公开数据显示,近五年,LV在中国发起的商标维权诉讼高达1691起,仅2026年上半年就新增56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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