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某公司与河北某建筑公司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产生工程款拖欠纠纷。河北铠嘉律师事务所张志来律师接受委托后,精准确定诉求、完善证据链,专业应对被告缺席庭审。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全部诉求,企业合法债权得到保障。

2025年,德州XX公司正深陷于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之中。2022年,该公司与河北建筑公司签订《工程专业分包合同》,负责澜XX住宅小区车库顶板防水施工工程。合同签订后,德州XX公司按约完成施工任务。20XX年XX月XX日双方结算,确认工程总价款,但河北建筑公司仅支付40000元,剩余工程款经多次催告仍未支付,这严重影响了德州XX公司的资金周转和正常经营。

律师介入与结果预告

此时,河北铠嘉律师事务所的张志来律师介入此案。张志来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已承办案件逾几百件,尤其在建设工程纠纷领域经验丰富,是河北铠嘉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律师,也是“法正”律师业务精英团队创始人。这次介入后,案件的走向开始悄然改变。

案件发展与处理

案件受理后,面临的关键难点在于需要全面准确地证明工程施工及工程款拖欠的事实。虽然有合同和结算单,但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并不容易。关键转折点在于张志来律师对证据的精细梳理和整合。

执业已逾数年的张律师,长期深耕建设工程纠纷领域,此前已经办过众多类似案件。他接受委托后,快速厘清案件核心争议,结合《民法典》中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相关规定,精准拟定诉讼请求,包括要求河北建筑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为了完善证据链,张志来律师围绕合同成立、工程施工、结算确认、欠款事实等核心要点,全面收集《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工程量确认单等关键证据。他对这些证据进行专业梳理和整合,让每一份证据都能发挥最大作用,形成完整、有效的证据链,充分证明双方的合同权利义务及被告的违约事实。

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然而,河北建筑公司经法院合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交任何答辩意见及证据。张志来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当庭充分举证,清晰陈述案件事实,详细说明案涉工程的合同签订、施工履行、结算确认及工程款拖欠的全过程。他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主张案涉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应按结算约定支付拖欠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最终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完全采纳张志来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作出判决。判令河北建筑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德州XX公司剩余工程款若干元;以未付工程款为基数,支付自20XX年X月X日起按20XX年XX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若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付款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由河北建筑公司全额承担。

在张志来律师看来,这份判决不仅为企业追回了全部拖欠的百万工程款及利息,更重要的是彰显了法律的公正和权威。他一直秉持“专业、负责、高效”的执业理念,在办案过程中,对证据的精细把控、对法律规定的准确运用,都是这种理念的体现。正是因为他的坚持和专业,才让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最大程度的维护,也让法律的正义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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