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促进教育公平、建设教育强国的基础工程,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需求的重要目标任务,是在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基础上,走向更高水平、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有效机制。
一、背景介绍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加快建设教育强国”。2021年,全国所有县(区)均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随着全国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的重心从“基本均衡”转到“优质均衡”。如何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成为下一阶段我国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重点。
二、什么是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在基本均衡基础上的迭代升级,是促进公平与提高质量并重,既强化“均衡”,也突出强调“优质”。“均衡”重在进一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群体教育差距,补齐农村和民族地区教育短板,切实兜住底线、抬高底部,不搞削峰填谷。“优质”重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育人为本,全面推进“五育”并举,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三、优质均衡与基本均衡的区别是什么?
与基本均衡相比,优质均衡更加注重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核心是实现“四个更”。
一是全面发展的理念更鲜明。坚持有教无类,五育并举,因材施教,为每一名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
二是标准化建设程度更高。着力补齐短板,进一步解决大校额、大班额问题,加快提档升级,做到校校达标、项项达标。
三是教师队伍更强。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切实保障教师工资,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教师交流轮岗,均衡配置教师资源。
四是人民群众更满意。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有效破解,优质义务教育资源覆盖面明显扩大,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的目标和任务要求
2021年11月25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43号),全面部署安排创建工作。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的主要目标是:经过3—5年的努力,在各省(区、市)创建一批率先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县(市、区),探索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现路径和有效举措,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创建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各地加快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到2035年全面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五、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工作流程
国家评估认定工作流程包括资格审查、质量监测、社会认可度调查、指标审核、实地核查、结果认定等六个环节,依次进行。
六、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内容及指标要求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内容主要有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其中资源配置7项指标、政府保障程度15项指标、教育质量9项指标加上社会认可度。具体的评估内容和标准为:
(一)资源配置方面(七项指标)。
资源配置评估通过以下7项指标,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方面的配置水平,同时评估这些指标的校际均衡情况。具体包括:
1.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
2.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
3.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
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
5.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
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
7.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达标要求,每所学校至少6项指标达到上述要求,余项不能低于要求的85%;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二)政府保障程度(十五项指标)。
政府保障程度评估通过以下15项指标,重点评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职,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工作成效。具体包括:
1.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2.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3.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4.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5.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6.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7.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8.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9.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10.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11.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12.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13.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
14.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75%,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15.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达标要求,以上15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
(三)教育质量(九项指标)。
教育质量评估通过以下9项指标,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综合素质发展水平。具体包括:
1.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2.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3.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4.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5.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6.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7.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8.无过重课业负担;
9.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达标要求,以上9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
(四)社会认可度。
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以及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调查对象应包括: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社会认可度达85%以上,且未出现社情民意总体评价较差的情形则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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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建规划
1.学校推进优质均衡发展创建三年规划
2.学校推进优质均衡发展创建三年规划
3.学校推进优质均衡发展创建三年规划
二、实施方案
1.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实施方案
2.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实施方案
3.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实施方案
4.学校推进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5.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实施方案
6.学校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7.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三、工作总结
1.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总结
2.学校推进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总结
3.学校推进优质均衡创建工作总结
4.学校优质均衡创建工作阶段性总结
四、工作汇报
1.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汇报
2.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汇报
3.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汇报
4.学校优质均衡创建工作汇报
5.学校优质均衡创建工作汇报
6.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汇报
五、自评报告
1.学校优质均衡发展自评报告
2.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自评报告
3.学校优质均衡发展自评报告
4.学校优质均衡发展自评报告
六、工作职责
1.学校优质均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2.学校优质均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七、任务分解
1.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任务分解
2.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任务分解
3.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任务分解
八、工作制度
1.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制度
2.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制度
3.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制度
九、工作讲话
1.《提升办学内涵、擦亮教育品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2.《扛起主责 狠抓落实 坚决打赢优质均衡创建攻坚战》
3.《凝心聚力 攻坚克难 全力以赴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
4.《凝心聚力 决战决胜 全力以赴推进优质均衡创建》
十、迎检解说
1.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迎检路线解说稿
2.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迎检路线解说稿
3.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创建迎检路线解说稿
4.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迎检路线解说稿
5.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创建迎检路线解说稿
6.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创建迎检路线解说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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