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那个血色清晨,已经过去了快一年。2026年7月24日,备受关注的四川仁寿“9·9”故意杀人案,将在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研读这起案件的卷宗信息时,我的内心始终难以平静。

这不仅是一场夹杂着亲缘与旧怨的人伦惨剧,更是一场关于“精神病人犯罪”与“司法公正”的沉重思辨。当“部分刑事责任能力”的鉴定意见撞上蓄谋已久的连杀行为,法律的天平究竟该如何校准?这起案件里,藏着每一个普通人都有权读懂的法律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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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血色清晨:当尖刀刺向舅舅与耄耋恩师

让我们先把目光拉回案发时刻。2025年9月9日上午,49岁的徐某头戴鸭舌帽,揣着一把事先准备好的匕首,在四川眉山仁寿县的村庄里,接连袭击了四位同村熟人。第一位倒下的是他的亲舅舅高某云,紧接着是同村长辈高某远,之后是已经82岁的小学老师高申远,最后是邻居毛某星。三位老人均因胸部遭单刃利器刺击,导致心脏、肺等重要器官破裂,失血过多而死亡,邻居毛某星重伤二级。作案后,徐某驾驶电动车逃离,但警方在3小时内便将其抓获。

更令人心悸的是行凶动机。徐某供述,杀小学老师是“报复老师教书时管教太严”,对舅舅和长辈则是要“了结所谓恩怨”。然而,受害人家属和村干部都证实,近些年未曾见过他们之间有现实冲突。几十年前的管教记忆,竟成了夺命之由,这种巨大的荒诞感与暴烈感,正是本案最刺痛人心的地方。

二、核心争议:什么是“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案发后,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于2025年10月出具鉴定意见: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这直接点燃了受害人家属的愤慨与公众的疑虑——连杀三人,还能因为“有病”从轻发落?

要理清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必须走进刑法典。我国《刑法》第十八条明确将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划分为三层:第一,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由政府强制医疗。第二,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就是我们本案中的“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请注意,法条用的是“可以”,而非“必须”。这意味着,即便鉴定意见认定徐某是部分刑事责任能力,法官依然握有自由裁量权,可以选择从轻减轻,也可以选择不予从轻。它不是一块自动减刑的免死金牌,而是一道需要结合全案事实严谨判断的弹性闸门。

三、预谋与精神分裂,真的不能共存吗?

受害人家属最不能接受的,正是徐某在作案前后的高度“清醒”。检方起诉书明确指出:徐某作案前有关闭手机、丢弃手机卡、提前踩点、规划逃跑路线等行为,这是典型的预谋作案。家属因此质疑:一个能如此周密策划的人,怎么可能辨认不清自己的行为?

这种质疑非常朴素,也切中要害。但精神医学与法律评定的复杂性恰恰在这里。精神分裂症并不意味着患者在所有时刻、所有事务上都丧失判断力。部分患者可能在妄想、幻觉等精神病性症状的驱动下实施暴力,同时又保留着一定的现实安排能力。换句话说,他可能清楚地知道“我要去杀某人”,并且规划了如何实施、如何逃跑,但这种“知道”本身,正是被扭曲的病态信念所支配的。他或许能辨认行为的违法性,但控制行为的能力已经因病显著削弱。

因此,关键不在于他有没有预谋,而在于这些预谋背后的“推手”是病理性的妄想,还是现实恩怨的理性选择。如果徐某所谓的“旧怨”本就是妄想内容,是他内心虚构的、从未真实存在的仇恨,那么预谋行为反而可能成为他病态逻辑的注脚。当然,如果调查证实他完全清楚仇恨子虚乌有,只是为了脱罪编造,那性质就会截然不同。这正是重新鉴定和法庭调查要竭力厘清的核心事实。

四、天平的两端:累犯、坦白与部分责任能力的博弈

本案的量刑情节堪称一场法律要素的“大交汇”。一方面,徐某构成累犯。他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本次作案距离刑满释放不足五年,又犯下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且不能适用缓刑和假释。另一方面,他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构成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同时,那份“部分刑事责任能力”的鉴定意见悬在中间,成为可以从轻或减轻的法定理由。

法庭将如何权衡?这里没有简单的数学公式。通常,法官会综合考量:犯罪手段的残忍程度、预谋的周密性、造成的死亡后果、对社会的危害性,以及被告人的精神状况对犯罪行为的实质影响大小。当预谋性极强、后果极其严重时,部分刑事责任能力的从轻幅度会受到严格限制,尤其是如果重新鉴定发现,徐某作案时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削弱并没有达到显著程度。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手段特别残忍、造成多人死亡的重大暴力犯罪,即便存在限制责任能力,也完全可能依法不予从宽,判处严厉刑罚直至死刑。法律守护的,终究是对生命权的最高尊重。

五、惩罚之外,我们还应看到什么

这起案件留给社会的,绝不仅仅是法律条文的解读。那位82岁的高申远老师,在生命的最后时刻面对的竟是曾经教过的学生,这撕裂的是最基本的人伦与师道。三个家庭的破碎,一位重伤者难以愈合的创痛,都在提醒我们:精神疾病不是暴力的遮羞布,但对精神障碍者的社会支持、对前科人员的心理疏导,以及对乡村隐性矛盾的及时化解,都是我们长期忽视的软肋。

徐某长期从事屠宰卖肉工作,离异,孩子未共同生活,前科回归后似乎一直游走在社会连接薄弱的边缘。如果他的精神异常早已显现,却没有被有效识别和干预,那么这起悲剧其实早已在无声中酝酿。惩罚是必要的,但不能止于惩罚。我们需要更早地发现断裂,弥合伤痕。

让鉴定回归科学,让证据说话。无论是依法严惩,还是依法从轻,都应当建立在坚实的事实基础和严谨的逻辑推理之上,经得起法律、伦理和时间的检验。每一个生命都值得被认真对待,正义不仅体现在判决书的那几行字里,更体现在我们对人性复杂的理解,对底线规则的坚守,以及对“不让悲剧重演”的集体努力中。我们一起凝望这场审判,凝望法律如何在血与泪之间,写出既坚硬又悲悯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