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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0日,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276,证券简称:恒兴新材)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会议出席股东持股比例达62.85%,议案获得高比例通过。
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6年7月20日在宜兴市青墩路1号三楼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千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在任董事7人全部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范月光先生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出席股东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95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30,395,769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议案审议结果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获得高票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体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A 股130,322,50060,62912,64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6,822,50060,62912,640
据了解,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张馨云、陶宇珏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议案的通过,意味着恒兴新材将对部分已完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处理,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此举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金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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