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有人把“仙人跳”玩出了新花样,结果把自己玩进了看守所。
事情发生在澳门。主角是一位35岁的内地王姓女子,无业,平时在赌场里晃荡。去年年底,她在澳门某赌场认识了一位内地男游客,两人加了联系方式,算是个点头之交。
本来没啥交集,直到今年7月13日。这位男游客再次来到澳门,主动联系了王女士。两个成年人在电话里心照不宣,谈好了价钱——5800元人民币,酒店见。当天,两人在酒店客房自愿发生了性关系,完事给钱,各走各路,风平浪静。
两天后,也就是7月15日凌晨三点多,男游客又来了,又联系王女士。同样的酒店,同样的房间,同样的5800元,两人再次自愿发生关系。看起来,这是一笔“老主顾”的回头生意。
但这次完事后,王女士一低头,发现了一个让她瞬间炸毛的事——避孕套脱落了。
她当场就不干了,指着男游客鼻子质问:“你什么意思?这要是出了问题谁负责?”男游客也是一脸懵,毕竟过程中双方都没察觉,纯属意外。可王女士不这么想,她觉得自己吃了大亏,直接开出了一个天价赔偿——8万人民币,少一分都不行。
男游客一听,差点气笑。第一次给了5800,第二次又给了5800,两晚花了一万一千六,现在你张口就要八万?凭啥?他果断拒绝,态度也很硬:不可能给。
王女士一看硬要要不来,脑子一转弯,想出了一个“绝招”——你不给钱,我就让你坐牢。她当场跟男游客翻了脸,扭头就跑到澳门警局报案,一口咬定自己被对方强奸了。
她以为,只要自己先报警,警察就会信她,男游客就会害怕,到时候乖乖掏钱私了。这算盘打得噼啪响。
但澳门警察不是吃素的。接到报案后,警方按流程做了两件事:
第一,给俩人验伤。结果发现,王女士身上没有任何抓伤、淤青、反抗痕迹——这跟强奸案里女方通常会有的挣扎伤痕完全对不上。
第二,调监控、查记录。酒店走廊、大堂的摄像头清清楚楚拍到了两人两次进出房间的完整过程,时间、姿态都显示双方是平静自愿的。再加上两人手机里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以及第一次交易后各自离开的事实,整个链条一捋,真相明明白白:
压根就没有强奸,全是王女士编的。
警方认定,王女士虚构被强奸事实,是为了给男游客施压,逼迫他拿8万块“赔偿”,这已经构成了诬告罪和勒索罪。两项都是刑事重罪。澳门警方当场将她拘捕,案子直接移送检察院处理。
想想看,她本来两晚已经赚了11600元,如果见好就收,什么事没有。可偏偏因为一个避孕套脱落的意外,贪念上头,开口要8万。被拒后又铤而走险,拿“强奸”当武器想讹人。结果呢?
钱没拿到,人进去了。
从“被害人”到“被告人”,只隔了一个“贪”字。她以为自己能拿捏别人,最后被法律拿捏得死死的。而那位男游客虽然被警方还了清白,但整个过程也是心惊肉跳,估计以后再也不敢碰这种灰色交易了。
说到底,这出闹剧给所有人提了个醒:法律面前,谁先报警谁有理?那是做梦。证据才说了算。 心存歪念的人,最终悲剧的只能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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