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看到一条新闻,阿里旗下的速卖通(AliExpress),被欧盟依据《数字服务法》(DSA)处以5.5亿欧元罚款。
这是DSA生效以来最大的一笔罚单,远超今年5月Temu的2亿欧元,也远超去年12月马斯克X平台的1.2亿欧元。
速卖通,相当于阿里在国内的淘宝、天猫、1688之类。
这个事情蛮有意义的,因为这5.5亿欧元的罚款,它不是说因为速卖通卖了假货,所以罚钱。欧盟的意思是“你这么大的平台,没有尽到监管的义务”,所以罚你。
有些人可能以为,卖了假货,那我整改一下,承诺一下以后不卖假货就行了。
事实上,这招在欧盟那边行不通。他们调查了两年,最终确定,假冒伪劣的商品在该平台上长期存在,其中危险玩具、危险化妆品等商品没有及时下架,并且推荐和算法还会把这些东西推荐给消费者,而被处罚过的商家,换个账号又继续卖了。
所以,欧盟认为,平台的管理体系本身存在巨大漏洞,必须罚痛了才会长记性。
你说“我只是个平台”而已。
但不好意思,在那里,这句话不好使。因为你已经不只是个平台,不只是一个公告栏,你已经成为了一种“基础设施”,你拥有上亿的用户。这就是DSA的规定以及处罚的依据:大型平台必须主动评估风险,而不是消费者举报了你删掉就行。
于是,你必须证明自己一直在努力防止这些事情发生,如果你无法证明,那么依据这条数字服务法(DSA),最高罚全球营业额的6%。
5.5亿,其实还不是顶格罚的,还保留了不小的空间。
换言之,罚的不是假货,而是“平台失职”。
这种处罚的方式在国内比较少见,更多还是罚商家。购物平台上某个商家卖假冒伪劣的东西,甚至有害健康的食物,一般就是把该商家给处罚了。但国外的话,更先追究“平台责任”。
欧洲这几年越来越喜欢干这种事,“罚互联网公司”,估摸着是吃到了效果。谷歌、苹果、meta、tiktok……简直就是一路罚下来,前段时间不是还有位大拿发文斥责欧洲,说老欧洲在“反科技”。
我倒觉得他们这种底层逻辑挺好,权力越大,责任越大。就像罗马时期,拥有公共道路掌管权的人,就必须承担维护责任。而今天的大型电商平台,不就是一种新的“公共道路”吗。
罗马收过路费的人,出了事是要负责的;而我们的平台,收了过路费,出了事却说“路的问题,跟我有什么关系,你去罚路好了。”
当然,哪种办法好?靠讨论是讨论不出结果的,应该直接去看结果。是我们国内的劣质商品多,还是欧洲的劣质商品多?
说再多都是扯淡,现实直接证明一切。一个是“预防性监督”,直接让你不敢把劣质的东西卖给消费者;一个是出了问题再罚,等别人把劣质的东西用了、或者吃进了肚子里再来罚商家……
所以,作为普通消费者,我的视角肯定还是在消费者这边,哪种对消费者有利,我就支持哪种。因为假货真正伤害到的,从来不是“商家”,而是我们普通人。假包,可能还只是骗你的钱。可像这次欧盟的新闻里提到的危险玩具、危险化妆品、危险儿童用品……那可能是要命的东西。
最后讲一句,对政客来说,文明或许是GDP,但是对于我们这些普通人而言,那都是接触不到的数字。有多少高楼大厦,有多少芯片汽车,又怎样,又不是我们的。
我们能接触到的,只有食品、玩具、药品、奶粉……试想,如果买任何东西都要先去查一查攻略,看看别人的建议、测评,防止踩坑,这跟出门必须捂紧口袋,时刻警惕强盗打劫有什么区别?这叫文明吗。
所以对普通人而言,文明,有时候就是简单的敢不敢放心买东西。
速卖通说罚款“不成比例”,正在考虑上诉。你看,5.5亿欧元才让他们觉得疼。而在国内,有的平台卖了十年假货,可能连一句“对不起”都懒得跟我们废话。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