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
基本实现政策范围内
住院分娩个人“无自付”
国家医保局指导各地持续优化生育保险制度政策,加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力度,推动生育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个人“无自付”。
截至7月10日,全国28个省份278个统筹地区,对参保女职工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医保目录、定点、支付等方面管理规定的医疗费用实行个人“无自付”。
从国家医保局
公布的名单可看到
中山也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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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妇联编辑
来源:央视新闻
编辑:陈晓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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