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听过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但没几个人知道,这个后来被吹上天的案子,起因不过是换届时两党抢位置。

没有惊天大案,没有命案纠纷,就为一纸委任状,硬是把全世界的宪政逻辑给撬动了。

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图片

1800年大选,亚当斯的联邦党输了,杰弗逊的共和党上台。

但新旧总统交接有个空档,新总统得等到次年3月4号才正式履职,亚当斯不想就这么把地盘交出去,趁着最后几个月拼命布局。

他把自己的国务卿马歇尔塞进最高法院当首席大法官,又推动国会猛增法官岗位,一口气批了42名特区治安法官,清一色全是联邦党的人。

参议院火速走完审批,亚当斯连夜签委任状,想赶在交接前把生米煮成熟饭。
结果时间太紧,有几份委任状没来得及送到当事人手上,扔在了国务院。
杰弗逊一上任,直接让新任国务卿麦迪逊把所有没发出去的委任状扣住,全部作废。
马伯里就是其中一个,他的任命流程都走完了,总统签字,议会批准,程序上一点毛病挑不出来。

就因为换个党执政,半路上被人截了胡,换谁也咽不下这口气。

当时的《司法法》里有条款支持他,他一纸诉状把麦迪逊告到最高法院,要求法院下强制令,逼对方把委任状交出来。
案子落到首席大法官马歇尔手里,他摊上了一个两头不讨好的局面。
硬下强制令,让麦迪逊交委任状?行政部门完全可以不理你。

最高法院一没兵二没枪,判决跟废纸没两样,司法权威当场碎一地。
直接驳回马伯里?那就等于向行政低头,等于默认行政机关能随便撕毁合法任命,司法独立就成了笑话。
两条路走哪条都是死胡同,但马歇尔愣是用一份判决书,从这个坑里跳了出来。
判决分了三层,一层一层剥得很清楚。
先说事实,马伯里的任命合法有效,麦迪逊扣下委任状,确实侵犯了人家的权利,马伯里该受法律保护。
再说关键点,最高法院没权力直接下这种强制令,国会《司法法》里那条给最高法院增加初审管辖权的条款,跟宪法给法院画的边界直接冲突。
最后才是那个炸裂的结论,宪法是最高法律,国会立法不能超出宪法的边界。跟宪法打架的法律条款,本身就是废纸,法院有权解释法律,有权判断一部法律合不合宪。

按这个逻辑,法院认定那条法条违宪无效,依法驳回了马伯里的起诉。
马伯里到底没拿到他心心念念的那张委任状,但整个司法系统,从此拿到了实实在在的话语权。
这场判决带来三个变化,后来深刻影响了全球法治。
第一,司法审查制度定了。法院从此有权审查国会立法,有权审查行政部门的行为合不合宪,给立法和行政拴上了一根绳子。
第二,宪法至上的规矩立住了。宪法是全民意志的体现,地位高于普通法律和行政命令,不管你是谁,不管你在哪个位置,都不能骑到宪法头上。
第三,三权分立的短板补上了。以前司法权是三权里最弱的一个,司法审查权落地之后,司法也能制衡立法和行政了,权力的运行才算真正兜住了底。
回过头来看,个案的输赢早就不重要了,马伯里当没当上法官压根不是事,真正有价值的是,这次判决把一个问题说透了。权力可以换手,但规矩不能乱改。公权力可以分工,但不能不受约束。
我们看权力斗争,总爱盯着谁赢谁输,谁得谁失。马伯里诉麦迪逊案讲的却是另一码事,成熟的法治是靠规则来消化权力冲突。

所有公权力都被框在宪法和法律里跑,普通人的合法权利才算真有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