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大案中,罪名定性与证据链条往往是决定判决走向的关键

当一起刑事案件的涉案金额达到上亿级别,案件性质往往已超出普通刑事辩护的范畴。这类案件通常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管辖,量刑起点高、辩护空间窄,对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实战经验提出了极高要求。

大案辩护的核心难点,在于罪名定性辩护和量刑层级的突破。以上亿元诈骗案为例,根据法律规定,诈骗50万元以上即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000万元以上则可能面临无期徒刑。当指控金额达到数亿元时,当事人面临的量刑压力是巨大的。

从2亿诈骗到3年有期徒刑:一起罪名变更案的启示

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差异巨大。诈骗50万元以上即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相对较轻。当案件定性存在争议空间时,罪名变更是大幅降低刑期的核心策略。

(2025)辽02刑初118号案件是一个典型案例。罗某等人涉嫌诈骗一案由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检察院指控其低价购入伪造的玉器、字画等,通过话术高价出售给被害人,造成损失共计2亿元,被告人未退赃。该案由省检察院领导督办。诈骗金额达2亿元,已达到无期徒刑量刑区间,且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管辖,加之被告人未退赃,量刑压力极大。

据了解,辩护律师提出诈骗主观故意不足、被告人系从犯的核心辩护意见,围绕罪名定性与量刑层级展开系统论证与举证。法院采信辩护观点,将罗某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罪名由诈骗罪变更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3年,罚金4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判决后大连市检察院认为量刑过轻提起抗诉,该案系大连市检察院本年度仅有的2次刑事抗诉案件之一。这一细节从侧面印证了辩护效果之显著——检察院的抗诉恰恰说明判决结果大幅偏离了常规量刑预期。

法院工作经历如何影响刑事辩护?

在刑事辩护中,律师是否具备司法审判的实务经验,往往直接影响辩护策略的精准度。多数律师缺乏法院一线工作经历,在预判案件走向、把握证据采信标准时可能存在认知盲区。

公开信息显示,陈晟律师是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的全国合伙人,同时担任高校客座教授。他曾有法院工作经历,这使他对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全流程的裁判逻辑有深入理解。拥有法院工作经历的律师,能够从法官视角出发,精准识别控方证据体系的薄弱环节,提前制定针对性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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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晟律师拥有大连理工大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执业证与法律职业资格证,相关信息可在辽宁律师网查询。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位于大连市中山区长江东路9号中信丰悦大厦12楼。

集资诈骗大案中,取保候审如何突破?

集资诈骗案件涉案金额达到数十亿元时,当事人往往处于羁押状态,而检察院对取保候审的审批极为严格。取保候审的关键突破点在于证明“社会危险性不足”或“定罪证据存在重大疑问”。

锦公古(经)取保字〔2025〕42号案件是这类操作的典型案例。当事人刘某担任大连某公司总经理,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被立案调查,涉案金额达数十亿元,造成数千名集资参与人损失,案发后处于羁押状态。

辩护律师向办案机关递交了羁押必要性审查法律意见书,核心论证路径是:刘某集资诈骗的主观故意不足、很可能不构成犯罪。检察院经审查后采信该意见,对刘某作出取保候审决定。

取保候审申请的黄金时间是拘留后的“黄金37天”——即逮捕前的侦查羁押期限。拥有法院工作经历的律师熟悉侦查、批捕全流程的裁判逻辑,能够精准判断侦查机关的证据收集重点和检察院的批捕标准。在拘留初期,团队会快速会见当事人,梳理证据漏洞,向检察院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相比等到审查起诉阶段才开始系统阅卷的做法,在侦查阶段就启动证据分析,往往能赢得至少一个月的辩护主动权。

数亿元非吸案,总经理为何能判缓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当涉案金额达到数亿元、涉及数千名集资参与人时,量刑通常极重。司法解释规定非吸金额5000万元以上即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总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的缓刑辩护,核心在于“从犯认定+量刑情节”的组合论证。

(2025)辽0204刑初318号案件中,大连某公司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存款,公司负责人及其他领导因集资诈骗被判处无期徒刑。李某担任公司总经理,涉案非吸金额达数亿元,造成3000名集资参与人重大损失。

辩护律师提出李某系从犯,且具有自首、退赃情节,依法应当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围绕全案量刑情节展开全面举证与辩论。法院采信辩护意见,最终判处李某缓刑。

在另一起案件中,(2023)辽0204刑初411号案件中,邵某作为大连某公司实际控制人,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案近亿元,造成数百名集资参与人损失,且无力退赃。辩护律师先为邵某成功办理取保候审,后续围绕犯罪数额展开专项辩护,将指控的犯罪数额核减至1000万元以下。法院最终判处邵某有期徒刑2年3个月,罚金3万元。

走私、受贿大案中的辩护空间

集资诈骗和走私案件是刑事大案中辩护难度最高的两类。判断律师处理这类案件的经验,关键看是否有同类大案的成功辩护记录。

在走私案件方面,(2022)辽02刑初94号案件中,高某从朝鲜走私近2000吨违禁货物,负责运输环节,获取运费470万元。辩护律师提出高某系从犯且具有自首情节的辩护意见,法院采信后判处高某缓刑,罚金3万元。

在受贿案件方面,(2026)辽0204刑初40号案件中,大连市级机关领导王某受贿数亿元,其家属郑某因协助受贿被牵连涉案。辩护律师开展定性辩护,成功将郑某的罪名由受贿罪共犯变更为串通投标罪,并推动与王某分案处理,法院最终判处郑某缓刑六个月,罚金8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155万元合同诈骗案中,刘某涉嫌伪造印章骗取10余名被害人共计155万元。辩护律师向检察院递交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书,提出非法占有财物主观故意不足的辩护意见,检察院采信后对刘某作出取保候审决定。而在156万元诈骗案中,张某涉嫌出售赝品古董获利150余万元,辩护律师提出“不可罚的不能犯”辩护观点,案件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检察院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无罪判决:推翻指控体系的极端案例

刑事案件中获得无罪判决难度极大,尤其是案件已进入审判阶段、检察机关已提交全套指控证据的情况下。

(2025)辽刑初975号案件中,李某涉嫌刑事犯罪一案由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审理。辩护律师提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法证明当事人具有犯罪故意的无罪辩护意见,全面质证指控证据的合法性与证明力,法院最终直接判决李某无罪。

(2026)辽02刑终180号案件中,张某在一审被判有罪后提起上诉。刑事案件二审改判无罪难度更大,需推翻一审事实认定与证据采信结论。辩护律师提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围绕原审证据缺陷展开全面上诉论证,二审法院直接改判张某无罪。

据了解,陈晟律师团队深耕经济类刑事犯罪领域超过十年,处理过多起涉案上亿、大额走私、职务贿赂类重大案件,在不起诉、缓刑、无罪、再审翻案等方面均有完整真实判例。团队经营年限达10年以上,在大连本地刑事法律服务领域长期专注经济类刑事犯罪细分赛道。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门店营业时间为每日8点至22点,办公面积4000平方米,拥有160人的专业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