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港镇一阳建材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占用土地12.56亩,经滨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认定属违法用地,然而时隔多日,涉事地块违建、堆存状态未作整改,举报人多次致电县自然资源部门、滨海港镇主要负责人反映问题,整改拆除工作始终停滞,群众合法诉求迟迟未得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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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举报人反映,滨海一阳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滨海港镇滨东村一组,企业在未办理任何用地审批、规划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建设厂区、堆放建材,经滨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测绘、核查取证,确认违法占地面积达12.56亩,该局已出具书面认定材料,明确该地块属于典型未批先占土地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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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当限期拆除新建建筑物及设施、退还土地、恢复原状。按照法定处置流程,自然资源部门作出违法认定后,应下达限期拆除文书,当事人拒不整改的,经催告后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属地乡镇政府负有协同监管、推动整改落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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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表示,自拿到官方违法认定结果后,其先后多次拨打滨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电话、滨海港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电话,如实提交现场照片,要求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启动限期拆除、土地复耕程序,但电话沟通均未得到实质性处置答复,相关单位未上门督办、未下发整改催告文书,涉事企业至今正常生产经营,违法占地现状毫无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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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走访看到,该12.56亩地块内建有彩钢厂房、物料堆场,砂石、建材露天堆放,土地原貌遭到永久性破坏,周边村民长期担忧违规占地会侵占集体权益、破坏耕地红线,扬尘、噪音也对周边村居生活造成持续影响。

多名当地村民向表示,土地违法认定文书已经生效,职能部门和属地镇政府手握执法依据却长期不作为,既损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严肃性,也让群众对行政执法公信力产生质疑。举报人直言,合法举报途径走不通,违法占地“纸上认定、实际放任”,希望上级主管部门介入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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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发稿,滨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滨海港镇人民政府均未就该12.56亩违法用地何时拆除、如何整改、为何久拖不处置作出公开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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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违法用地整治是自然资源部门核心职责,群众实名举报、官方书面认定的重大占地案件,绝不能“只定性、不处置”。恳请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滨海县委县政府介入督查,督促涉事企业限期自行拆除违建、退还集体土地;对履职不力、拖延执法的相关单位追责问责,依法启动司法强制执行程序,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回应群众合理诉求。

(来源:0515代盐人,盐渎视点,瓢城往事 ,盐海消息 等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