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禅城检察)
蝉鸣盛夏,暑期如约而至,孩子们暂别课业,迎来一段自由快乐的时光。暑假前,禅城区检察院的法治副校长们深入校园开展专题法治宣讲,将安全的种子播撒进孩子们的心中,用行动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今天,我们为你整理了一份专“暑”锦囊,为孩子们健康成长划重点、敲警钟。
01
打架施暴要不得
行为底线要牢记
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对殴打他人、结伙斗殴及故意损毁财物行为设定了明确的行政处罚标准,情节严重者可升档处罚或转为刑事追责。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违法,虽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但绝不等于“不处罚”。
检察官提醒:
别以为“打架只要不重伤就没事”。殴打他人、结伙斗殴、故意损毁财物等行为,即使不构成犯罪,也可能面临拘役、罚款等治安处罚,并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施暴者不仅要“赔钱”,还可能留下违法记录。
暑假期间,遵纪守法,拒绝暴力!
02
键盘不是“隐身衣”
网络违法必追责
网上辱骂他人、散布谣言、曝光隐私等网络乱象,不仅严重侵害他人人格尊严与名誉权,还可能扰乱社会秩序、污染网络生态。这些行为可能触犯《个人信息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面临法律追责。未成年人实施上述行为,同样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绝不因“年少不懂事”而豁免。
检察官提醒:
别以为“网上骂人没人管”或“匿名发帖找不到”。网络绝非法外之地,网络施暴者不仅要“赔礼道歉+赔偿”,还会留下违法记录。每一次“按键伤人”伤害的不只是对方还可能是自己。
暑假期间,文明上网,切勿成为网络暴力的帮凶!
03
紧绷“安全弦”
严防溺水与交通事故
暑期是溺水事故高发期,野外池塘、河流暗藏夺命“隐形杀手”,悄然威胁着每一个鲜活的生命。另一边,车辆盲区、路口内轮差、突然横穿马路等是交通事故的“头号诱因”,一次疏忽或抢行就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检察官提醒:
1
严守防溺水“六不原则”: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法律不鼓励未成年人实施超出自身能力的危险救助行为。
2
不碰交通年龄红线:满12周岁方可骑自行车上路,满16周岁方可驾驶电动自行车。外出时要远离大型车辆盲区,遵守交通信号,不闯红灯、不追逐打闹。
暑假期间,注意安全,切勿心存侥幸、以身犯险!
04
警惕“屏幕后”黑手
勿落网络陷阱
AI换脸拟声、虚假购物、刷单返利等新型骗局层出不穷,假期青少年上网时长大幅增加,网络风险随之攀升。一条链接、一次扫码、一句“免费送皮肤”,都可能是陷阱的开端。
检察官提醒:
1
不轻信、不转账:绝不向陌生人转账或提供验证码、支付密码,天上不会掉馅饼,主动送上门的多半是陷阱。
2
警惕“隔空猥亵”:凡在网络中索要隐私部位照片、视频或要求裸聊的,都必须坚决拒绝并第一时间告知家长、保存聊天记录后报警。
3
制定“家庭网络公约”:家长要与孩子共同约定每日上网时长和内容边界,引导孩子远离不良网站、非法弹窗和陌生链接。
暑假期间,多一分警惕,少一分好奇,让网络陷阱无处下手!
05
拒绝“隐秘的角落”
对欺凌和不良行为说“不”
起侮辱性绰号、孤立排挤、暴力殴打、网络散布谣言——校园欺凌不是“玩笑”,这些行为可能触碰法律红线。许多涉罪未成年人的歧路,恰恰始于暑假期间与“朋友”一起“开玩笑”,“跟风”或“讲义气”可能伤害他人,更可能毁掉自己的青春前程。
检察官提醒:
孩子坚持“两不做”
不做欺凌者,也不做沉默的旁观者。看到欺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报告老师、家长或报警。
家长坚持“四问”
问清去向、问明同伴、问知事由、问准归时。发现孩子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必须及时干预。
暑假期间,交友需谨慎,择善而交方能不负青春!
06
家长请查收!
切勿缺席第一责任人
《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父母是孩子家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这是法定的刚性义务,也意味着家长必须主动承担起教育的主体角色。暑期孩子暂时离开学校,家庭就成为最重要的安全屏障。
检察官提醒:
依法带娃,科学育儿
如果发现孩子遭受侵害或疑似遭受侵害,必须立即制止并报案;如果发现孩子存在吸烟、沉迷网络等不良行为,必须及时干预。放任不管,家长可能面临训诫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心理陪伴不缺席
暑假是拉近亲子关系的好时机。请家长尽量放下手机,多与孩子沟通交流,鼓励孩子参与有益身心的活动,避免因缺乏陪伴导致孩子陷入焦虑或沉迷虚拟世界。
如您发现身边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线索,请及时拨打 12309检察服务热线,或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护苗之路,你我同行;以法之名,守护少年。
愿每个孩子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度过一个平安、快乐、充实的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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