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宣判,原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李春良因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李春良曾长期在国家林草系统担任领导职务,其受贿行为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的事实经法院审理认定。根据法院查明的情况,其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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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判决为一审宣判,李春良若不服判决,可依法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目前尚未有其是否上诉的进一步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