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只狐狸,生来跟旁的不一样——同族的狐狸落地就是九条尾巴,毛茸茸甩在后头,威风得很。我出生那天只有三条,族长嫌我不够格,直接把我撵出了青丘。
后来凌子琛在街角把我捡回去。他不怕我,也不嫌我蠢,煮热汤给我喝,还说过要娶我。我那时候觉得,三条尾巴也挺好,反正有他要我。
可他忽然就病倒了。村里的郎中说,得用狐尾入药才能救。我没多想,夜里偷偷跑到山洞里,拿石头切了自己一条尾巴,血糊糊地捧回去给他。他喝了药,烧退了,冲我笑了笑说:"谢谢你啊,阿辞。"
那是他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第二天我醒来,他屋里空了,连那盏常点的油灯都不见了。
这七年我走一路找一路,每到一个镇子就拉着人问:见没见过凌子琛?高个子,爱穿青衫,笑起来眼尾有一颗小痣。有人摆摆手走开,有人嗤笑一声说"疯子"。偶尔有人肯多问一句,我就给他们讲——讲那年河灯漂了满河,讲院子里那棵青梅树,是我俩一块儿种的。
可讲完我就不知道该往哪儿走了。
我不恨他。我就是想当面问一句:我的尾巴,你用得还顺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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