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参考历史资料结合个人观点进行撰写,文末已标注相关文献来源

(码头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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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头边)

嘉庆十年,直隶吴桥县。

吴桥县有一个连镇。

这个地方在今天的河北省衡水市景县连镇乡。

连镇有个码头,码头上有个小集市,这个集市主要是集散布匹。

集市里有一个布贩,叫做张乙,平时的营生就是到全国各地去收布料,然后拉回到连镇码头来卖,因此他常年不在家,总是在外奔波,家里只留老母亲和妻子李氏。

他和这个李氏还是新婚,李氏呢,生的颇有几分姿色,但道德不好,记载说她“娇而荡”,所以李氏是不甘寂寞,丈夫前脚出门做生意,她后脚就和镇里一个叫做许三的武秀才有了奸情。

许三是武生,这就不是一般人,有功名在身,在连镇也属于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了,我们看记载:

《客窗闲话》卷四:恃衿无赖好与王少伍而游猎于色。

许三不仅家境殷实,还有一群帮闲恶少追随左右,他平时在连镇就欺行霸市,收拾百姓,也可算是地方一霸,这样的人,不是张乙能惹得起的。

所以后来张乙的母亲发觉了儿媳妇和许三的奸情之后,老太太把儿子叫回来一商量,那正常来说,李氏是淫妇,许三是奸夫,这要告上衙门,两个人是都要被处理的,但母子二人畏惧许三的淫威,他们没哭没吵没闹,更没敢找许三的麻烦,而只是一纸休书,把李氏给休了。

被休了,你就不能在原夫家待了,可李氏被逐出家门之后,她也是无处可去,因她是外嫁到连镇来的,娘家隔着几千里路呢,回不去,索性,李氏直接投奔了许三。

这起初吧,许三还有几分温情,两个人还过了几天没羞没臊的日子,但日子一长,许三也不耐烦了,连镇的姑娘多得是,许三有钱,他才不要一心都扑在李氏的身上,而且李氏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吃穿用度都得许三养着,许三慢慢的就烦了,您说烦了,那您也把李氏赶走?

没有,这个许三啊,那不是一般的坏,他竟然开始胁迫李氏开门接客,让她用身体来给赚钱,李氏愿意还则罢了,稍有抗拒,就是一顿打,李氏没办法,在许三的胁迫下,竟堕落成了娼妓。

昔日的情人转眼成了毫无人性的老鸨,这真是世事难预料啊。

我们再说张乙。

(情归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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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归何处)

张乙休妻之后,他对李氏仍旧念念不忘,别的不说,李氏长得很好看,张乙一想到这个就稀罕,他就受不了,所以一段时间之后,他又找到李氏,两人相见,李氏是痛哭流涕,诉说了自己这段时间被逼为娼的遭遇,还说自己后悔了,自己愿意好好和张乙过日子,张乙一心软,他对李氏是旧情复燃,他撕毁休书,把李氏偷偷接了回去,两个人重归于好,还恢复了夫妻的名分。

李氏跟着张乙走了,许三是强人,但他也不敢阻拦,他不仅不敢阻拦,他还很担心,怎么说?毕竟他只是个武生,他不是知县,他也有点忌惮。

《大清律例》:凡和奸,杖八十;有夫者,杖九十。

可以看到,李氏属于有夫之妇,许三跟她通奸,至少要打个七八十板子,而且他后期还涉及到强迫妇女卖淫,这在清朝更是重罪,搞不好都会被流放。

许三是越想越怕,他非常担心张乙会到衙门去告他,告不告的赢先不说,主要是麻烦,自己一天忙着玩呢,哪儿有时间去料理官司?

于是,许三干脆带着几个伙计,有天在路上把张乙给围堵起来,然后狠狠的打了一顿。

打张乙干什么?很简单,许三是通过这样的方式来恫吓施压,让张乙摆清楚自己的位置,让他清楚自己的手段,让他不敢到衙门告状。

人都是活在自己的阶级里的,我们都说穷人想象不到有钱人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同样的,有钱有势的人也想不到穷人的心思。

张乙就是个卖布的小贩,他老实巴交,忍气吞声,许三和妻子通奸他能忍,许三胁迫妻子卖淫他也能忍,无论什么样的屈辱他都能忍,他现在只是把妻子领了回去,想要接着过他本本分分老实巴交的日子,他怎么有胆量,有勇气,有魄力去告你许三呢?

这是清代底层百姓的真实处境,不是在善与恶之间做选择,而是在忍和死之间谋活路。

但许三二话不说,带人把张乙是一顿毒打,不等张乙解释求饶,竟活生生的把张乙给打死了。

杀人了,许三也慌了,一群人眼看闹出人命,都吓得不轻,当即是一哄而散。

几天之后,在连镇的码头边上,老百姓发现了张乙的尸体。

这个尸体啊,因为浸泡多日,高度腐烂,已经是面目全非,根本没办法辨认了,官府接到报案之后也查不到线索,只能是先用棺木盛殓,然后张贴告示,等着有亲属来认领。

张乙的母亲,叫刘老太,这儿子多日未归。音讯全无,她心中本就不安,现在又听到连镇出了命案,有人死在河边了,她顿感不妙,跌跌撞撞的就跑到衙门去认尸,尸体虽已肿胀变形,但母子连心,一眼她就认出这正是儿子张乙,登时她是天旋地转,扑到尸体上放声大哭,哭完她也不走了,直接一纸诉状,把许三告上了公堂。

刘老太也想不到别人了,她知道因为儿媳李氏的事情,自家恐怕是得罪了许三,许三在连镇里欺辱百姓已是常事,儿子不是他害死的,又能是谁呢?

最主要的是,许三带人去围堵张乙的时候,是有目击者的,这成为一个极有利的证据。

时年直隶吴桥知县,姓杨,叫杨学固。

(清代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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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知县)

许三和张乙李氏之间的情感纠纷几乎是人尽皆知,又有目击者提供线索,说看到过几日前许三带人追打张乙,那这案子还用研究么?这太清晰明白不过了,许三有重大作案嫌疑啊,杨知县迅速就把许三给逮捕了。

许三是武生员,享有很多特权,见县官不用下跪,涉及案情也不得动刑,杨知县虽然动不了许三,但许三身边的很多恶少都是普通百姓的身份,你不招自有人招,这些平时跟着许三吆五喝六,横行霸道的恶少们算是倒霉了,一个一个被按在地上,一顿板子下去那是血肉横飞,众人熬刑不过,纷纷承认,说就是许三带着我们找张乙的麻烦,然后失手把张乙给打死了。

众人认罪,苦主指证,加上目击证人众多,许三还有挣扎的余地么?他也痛痛快快的就认罪了。

许三认罪伏法,被关入大牢,被定了个斩立决,他这些同伙则大都被定了流放,一桩命案就此定谳,卷宗一层一层的往上报,眼下是就等着砍头了。

许三认罪了,但许三的父亲许大宽却始终不相信儿子会杀人,儿子平时叫自己惯坏了,吃喝玩乐,骄奢淫逸是有的,但叫他杀人,他没有那个胆子,当父亲的怎么都感觉儿子是被冤枉的。

清朝对于死刑,有严格的复核流程,那不是说县衙抓了人,断了案,给谁判死刑,上午判下午就能杀头的,县衙结案之后,要往上报,府衙,省里,中央(都察院,大理寺),有时候情况特殊,还需要皇帝亲自过目,其中各个环节有任何异议,这死刑就执行不下去。

所以许大宽四处奔走,竭力上诉,他是奔走呼号说自己的儿子蒙受了冤屈,这案子报上去之后就没有被批准,而是发还重审。

重审?那刘老太肯定是不干的,她更是咬定青山不放松,说尸体就是自己的儿子,铁证如山,许三杀人就该偿命,案子打回来一次,她就接着告一次。

许大宽和刘老太就这么杠上了,这案子来来回回,一拖就是一年多。

关在牢房里的许三,眼见父亲为他奔走,他本来都要引颈受戮了,现在看到生的希望,他更是矢口否认,说自己是被栽赃陷害,是被冤枉的,他直接就翻供了。

案子翻来覆去,最头疼的莫过于杨知县了。

清代的知县是流官,任期两到三年,期满之后,干的好往上调动,干的不好可能就要降职,那升迁调动的依据是什么呢?无非是经济赋税和社会治安这两块,徭役都有人做,钱粮税赋都收的齐,这证明是治政比较好,而社会治安,就是在你的任内,最好不要有特别恶劣的案件,譬如杀人,抢劫,强奸,谋反等等,没有这些案件,说明县内风调雨顺,政通人和,百姓安定,这是你治民能力的体现,当然有了案子也不怕,只要你有效率,能很快告破,惩恶人于法网,洗子民之冤屈,那你也是好样的。

怕就怕这种悬而不决的案子,这挂在衙门,老百姓每天议论纷纷,杨知县不仅面子上挂不住,也影响他的仕途。

那这个时候,衙门里一个叫做程方文的老吏,他揣摩杨知县的心思,打算为知县分忧。

程方文在刑名一道浸淫多年,平时他就自诩片言折狱,手底下也办过很多悬案难案,因此在同僚间还颇有威望,他主动请缨,要啃下这块硬骨头。

(古代的刑名师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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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刑名师爷)

话说,没有金刚钻,咱不揽瓷器活儿,程方文还真有他的办法,他到狱中找许三商量,说你现在认罪,未必会死,因为死刑还需要复核,还要看情节恶劣的程度,看你有没有悔过之心,可你要是不认罪,现在你在牢房里关了一年多,你武生员的功名早就被革掉了,衙门是可以对你用刑的,眼下正值酷暑,昼夜熬审,大刑伺候,不给你吃来不给你喝,你是铁人你也熬不住,你不认罪就这么一直审你,你早晚也死在这间牢房里。

这话一说,直接把许三给整崩溃了,而且程方文巧言令色,一直暗示许三说认罪说不定不用死,于是许三亲自写下认罪书,签字画押,甘愿伏法。

案子办完,程方文还得意洋洋的跟同僚炫耀,说:

《客窗闲话》卷四:此案非吾不能决也。

看见没有?这个案子也就只有我才能解决了。

许三既已认罪,而且未受大刑而主动认罪,那本案就再无回旋的余地,杨知县拿着卷宗再报上去,层层复核顺利通过,衙门验明正身,就要把许三开刀问斩。

至于说程方文所说的未必会死,那自然只是用来诓骗许三的。

故事完了么?没完,因为就在这关键时刻,那个死去的张乙,居然回来了。

原来,案发当时,张乙并没有真正死去,他是被打昏过去了,到了半夜,张乙就醒了,可是醒了,他也不敢去告官,他家中还有老母,还有妻子,张乙不仅怕许三再次加害自己,他还害怕许三找母亲和妻子的麻烦,他连家都不敢回了,当年,他就悄悄离开了连镇,远走他乡,他走了数千里路,辗转到南方一地,重操旧业,做起了贩布的生意。

您别说,张乙很有商业头脑,一年下来,他生意越做越大,钱也赚了不老少,以前人穷,抬不起头来,人也胆怯,现下这富贵壮人胆,张乙硬气不少,他就决定返回连镇侍奉母亲,好好和妻子过日子。

(古代县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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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县衙)

结果才到连镇,一打听,才发现许三竟为自己蒙受了冤屈,要不说这老百姓就是心善,说是没把自己打死,但也差点打死,您说都打昏过去了,那是不是可以认为,许三是主观故意,就是想要把张乙打死,只是张乙命大没死呢?

无论如何,张乙说不能叫许三白白死了,他马上就赶到县衙自首,说明细情,讲明原委,许三这才得以无罪开释。

至于码头的那具男尸,其实是一个走江湖的客商,他途经连镇,失足落水,是自己把自己淹死的,因为泡了好几天,难以分辨,这才被刘老太当成了自己的儿子。

本案的最后,许三被放了出来,但因为他和李氏通奸,又聚众行凶,功名是没有了,被革除了,李氏也犯有通奸罪,但李氏真心悔过,又取得了丈夫的原谅,衙门不再追究,而那个自以为是鞠狱神手的程方文,自此后沦为连镇的笑柄,甚至是大清官场的笑柄,此案流传甚广,天下皆知,时人嘲笑他有特异功能,能让死人复活,也算是另外一种形式的千古留名了...

参考资料:

《大清律例》

《客窗闲话》

李卓然.清代良贱相犯中道德与身份法的协调.法制博览,2026

杜润林.清代死刑慎刑思想的制度设计及现代意涵.黑龙江史学,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