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鹏集团法务部官方微博通报了两起名誉侵权案件的二审胜诉成果。2026年7月,北京鑫尚广告有限公司因在其“汽车点评”系列账号上歪曲事实、侮辱诽谤小鹏汽车,被法院判令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同月,自媒体人贾佳在其微博账号“贾佳 HondaYes”发布不实言论,二审维持原判,须向小鹏汽车公开致歉并赔偿相关损失。

小鹏汽车法务部明确表示,将持续运用法律手段坚决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对一切歪曲、诽谤行为依法追责。此次连续两案获胜,不仅是对侵权方的震慑,也彰显了企业以法律武器净化网络舆论环境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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