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统一集中公休假,究竟好不好?
碧翰烽/文
每到夏天,有的地方和单位就会采取集中统一休假的模式。即将人员分成几批进行集中休假,第一批哪些人集中休假,第二批哪些人集中休假。如此工作不受影响,休假也得到了集中统一落实。
这种集中统一休假的模式,当然有其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和信号:一是认真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由于统一行动、集中组织,单位、人员做到了全覆盖,具有一定程度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是解决了重要地方和单位“一把手”休假的难题。虽然说有带薪休假制度,但是对于一些重要地方和单位来说,“一把手”休假是个难题,因为上级的“一把手”不休假,你自己休假似乎是个另类。而且即使是要休假,也要请示报告,毕竟平时上班时间和周末外出也要请示报告。
三是解决了基层一线干部休假的问题。按照工作的安排和节奏,一些基层一线干部,似乎怎么也不能休假,总是有各种各样的工作理由和现实情境,让你难以休假,就好像少了你,干不了事一样。明明是正常的周末,也常常因各种检查等而取消周末。
四是也说明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并不是难事。在集中统一休假期间,最大的变化就是:开会少了、发文少了、检查少了,看似做的工作少了许多,实则是常态化制度化体系在起作用。而休假一结束,一切又好像启动了,但实际上有一些启动,是不是必要?其实也可以利用休假这段时间,好好总结反思一下,只要下决心,没有治不了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
不过,集中统一休假有其积极意义和好处,但也需要关注职工关切的几个问题:
一是谨防休假时间“一刀切”。有的地方和单位只剩下了集中统一休假,其它形式或其它时间的休假就不允许。过去在有的基层就曾如此实行过,要求只能是集中统一休假。如此“一刀切”的话,就不适应多元化休假需求。
有网友反映,休假时间与家庭需求存在脱节的问题。不同年龄段职工休假诉求差异较大:20至30岁青年干部、50岁以上老同志,偏爱3-5月、9-10月气候舒适时段出行休养;30至45岁中坚骨干大多肩负子女教育、赡养老人双重责任,希望在寒暑假安排休假,兼顾陪伴家人、亲子出行;配偶为教师的干部职工,更是亟需同步寒暑假休假时间,实现家庭团聚。如果只是实行统一休假,无法完全适配多元家庭实际需求。
二是集中假期之外的“余假”还休不休?这涉及到带薪休假的合法权益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每个人的带薪休假期限是不一样的,有的长,有的短,按照统一休假天数,部分工龄较长干部职工可能无法休满,应休未休休假补贴未能依规足额发放,职工合法休息权益未能全面保障。那么,集中休假完了之后,其余的假期还能不能休?有没有休过?在过去,有的实际上是没有再休过的。
三是集中休假时段气候不适。夏天时间,不少地方都是高温酷暑,天气炎热不适宜外出休闲、短途出游,有的还存在灾害天气风险,人员太多集中导致景区拥堵,职工休假体验较差;如果有防汛任务的地方和单位,还无法休假。
应该说,集中统一休假,解决了部分地方和单位的突出问题。那么,全社会的带薪休假问题,有制度,有规定,有需求,怎么落实?是不是也得有些管用有效的配套举措?如执法检查、巡视巡察、督促检查等等,要动真格、出实招,真正树立法律法规威信,拉动内需、提振消费,让大家都能放松放松心情,不用过度内卷和焦虑。
因此,有必要坚持实行统一集中休假,但也不能搞“一刀切”,充分尊重职工个人意愿,做到统一休假与个人自愿休假相结合,确保带薪休假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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