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关于公务员专属的绩效奖金也就是之前的政府奖励性津补贴或一次性奖励工资发放与否以及发放数额多少的话题就一直没有间断过,一来因为绩效奖金的数额较大,有数万元之多,二来绩效奖金的发放方式由清理规范之前的年终一次性发放改为70%的基础性绩效均摊到月发放与30%的奖励性绩效年终考核后发放。
无论是绩效奖金发放的数额多少还是绩效奖金发放方式的改变都更改不了体制内人员和体制内单位对工资福利待遇的正常和正当的渴求,这也是必须和必然的,只是需要按照正常的程序和核定的数额及时发放即可,真正让单位为职工谋福利并提高职工工资待遇的初心得以真正落到实处而不是变着法子乱操作。
记得2023年2月份,有位内蒙古网友发文说单位2021年的绩效奖金没发,到了2022年才发,后来又说违反了财政纪律,必须予以追缴。2022年发放2021年的绩效奖金违反了财政纪律而且还必须予以追缴?这究竟是发错了还是发了不该发的抑或是财政紧张追缴充公?无论哪种情况,都不应该让职工或职员承担后果。
后来又看到有位四川网友发布的信息(如下图所示),说前几天突然收到一笔四千多元的基础性绩效奖,可是第二天下午,单位财会就通知退回这笔钱,原因是发放错了而且这种情况涉及到十几个单位,后来据知情人之透露,为了应付上级部门有个与工资相关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检查万不得已才想出了这个办法。
四千多的基础性绩效奖“发错”了要求退回?既然是上级部门的检查,那就表明这笔与工资相关的基础性绩效奖是属于应发或该发的款项但却没有及时发放,为了应付检查迫不得已才匆忙发放,发放了就是补发,怎么可能是“发错”?将原本应该发放的基础性绩效奖发放后又以“发错”为借口收回,这也属于违反财政纪律。
实际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教师和公务员近些年来都遇到过类似的情况,遇到这样的奇葩情况除了感觉无语就是困惑。在疫情期间和后续影响下,各地财政支出压力都随之增大,依靠财政全额拨款发放工资和各种津补贴的人员都面临着工资和各类津补贴尤其是绩效奖金发放的拖欠或数额减少,但无论怎样,该发放的款项都应及时发放到位而不是乱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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