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2月1日起
我国对电池征收消费税
同时对7类电池免征消费税
免税范畴包含
新能源汽车配套使用的
锂离子蓄电池、燃料电池
近日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发布《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
明确将调整电池消费税政策
一起来看
9月1日起,电池消费税政策分步调整
✅实施时间:
2026年9月1日起
✅调整目的:此前免征消费税政策有力推动我国电池产业实现规模化、体系化快速发展,产业发展进入成熟阶段,政策调整有助于构建长效化行业调控机制
电池消费税分步调整政策主要内容
自2026年9月1日起
将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全钒液流电池按照2%税率征收消费税
自2027年4月1日起
对光伏电池(又称太阳能电池)按照2%税率征收消费税
自2027年9月1日起
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全钒液流电池按照4%税率征收消费税
自2028年4月1日起
对光伏电池(又称太阳能电池)按照4%税率征收消费税
与此同时,部分新技术电池产品在一定期限内继续享受免税优惠:
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对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及光伏电池中的钙钛矿电池、叠层电池、砷化镓电池免征消费税。
为维护首都及我市行政区域内空中和公共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范围
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穿越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低慢小”航空器(以下简称“低慢小”)及空飘气球、孔明灯等空飘物。
二、管控时间
2026年7月27日0时至2026年7月29日24时。
三、管控原则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穿越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进行各类未经审批的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和施放活动,禁止各类“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违规销售行为。
四、处置原则
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的,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对于违反《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相关从业单位、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军队、民航、无线电监督管理局、公安等部门对涉及“低慢小”航空器人员、器具信息进行登记管理,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特此通告。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4日
结合往年交通流量特点分析研判,预计7月25日至7月28日期间,地震遗址公园周边将面临较大行车压力。为保障交通平稳运行,唐山交警发布如下出行提示:
一、出行高峰预测
7月25日至28日7:00-11:30、14:00-17:00
二、周边易堵路段及建议绕行信息(一)周边易堵路段
南湖大道(建设路至复兴路)、建设路(南新道至南湖大道)、解放路(南湖大道至吉祥路)
(二)绕行路线
建议绕行风井路、交大路、复兴路、南新道、学院路
三、停车场推荐
由于地震遗址公园停车资源有限,推荐广大车主将车辆停放至文化创意产业园停车场、五金城(复兴路东)停车场、影视基地停车场、南湖休闲美食广场停车场、皮影乐园停车场等周边停车场。
四、温馨提示
1.地震遗址公园停车资源较为紧张,建议市民优先选择绿色出行方式(特别推荐公交27路、44路、64路、游1路、47路可直达地震遗址纪念公园)。
2.途经南湖大道(建设路至复兴路)的车辆,建议出行前通过导航软件查看路况,合理规划出行时间,错峰出行。
3.停车时请服从现场交警指挥,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切勿乱停乱放。
唐山你好 (tangshan_nihao)
综合 整理 发布 转载 请 注明来源
来 源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 唐山公安 唐山交警
编辑 : 阿 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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