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被游客掰断手腕NPC程先生发文:截至目前,我的左手手腕仍然抬不起来,手部没有知觉,后续能否完全康复尚不确定。目前我仍处于住院阶段,后续很长时间将无法正常工作。

出事至今已近一个月,也是在我视频发出后,在嘉峪关文旅的催促下,其中一个抬头是西安的公司仅向我支付了两万元,但难以支撑我一直的手术费和生活费用。签约的传媒公司未就此事向我作出任何赔偿或提出解决方案;嘉峪关方特景区也以“与我没有直接合同关系”为由,屡次推诿,不承担任何责任。我已委托律师处理此事,律师正在依法收集证据,并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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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22 岁的程先生在甘肃嘉峪关方特乐园担任 NPC,与游客互动掰手腕时手臂被当场掰断,令人难以接受的是,做完手术第二天,涉事游客直接将他微信拉黑失联。目前景区方面回应,已经安排专人跟进处置。

事发 6 月 16 日,当天是程先生上岗第 4 天。一名游客主动提出比拼掰手腕,先后和两名 NPC 比试后,轮到程先生。双方较量过程中,游客骤然发力,程先生左臂剧痛受伤。同事第一时间将他送往医院,诊断结果为左侧肱骨下段骨折,断端明显错位成角。程先生本身是跆拳道运动员,此次受伤后续大概率影响职业运动生涯,手臂植入钢板,未来还有二次手术可能。

令他倍感无奈的是,事发后游客并未前往医院探望。同事添加对方微信用于协商理赔,程先生术后第二天,便遭到对方拉黑。

用工链条错综复杂:程先生与传媒公司签约,传媒公司对接中介机构,中介再和景区合作。事发初期,景区、传媒公司、中介、游客四方均没有主动沟通解决方案。直到程先生在网络发布维权视频后,各方才启动协商,中介先行垫付 2 万元医药费,但后续赔偿方案尚未达成共识。

律师解读两大核心法律问题

一、游客能否依靠 “自甘风险” 免责?

《民法典》第 1176 条 “自甘风险” 规则: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受伤,正常情形下自行承担风险;但是另一方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能免责

简单来说:

如果游客属于正常发力、常规对抗,大概率适用自甘风险;

倘若能够证实游客突然猛力、使用扭转等危险动作,超出正常掰手腕竞技范畴,构成重大过失,需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赔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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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层外包用工,存在两条独立维权路径

程先生维权可以双向推进,两类赔偿互不冲突:

  1. 向游客提起侵权民事诉讼,追索人身损害赔偿;
  2. 向签约传媒公司主张用工相关赔偿
  • 若双方构成劳动关系: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履职受伤,可以申请认定工伤,主张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 若认定为普通演出劳务合同:可依据合同条款主张违约责任,要求用工方承担相应损失。

同时,景区作为场地运营方,如果未规范划定 NPC 互动边界、没有提示互动游戏风险,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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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思考与行业警示

  1. 景区 NPC 互动并非无边界,乐园应当明确哪些游戏可以开展、设置安全底线,避免高风险肢体对抗游戏;
  2. 大量景区 NPC 采用外包、中介层层转接模式,一旦发生伤害,极易出现多方互相推诿的局面;从业者入职务必保管好合同、考勤、工作记录等证据;
  3. 游客在公共场所与人肢体比拼也应当量力而行,一旦造成他人重伤,除民事赔偿外,极端情形下还可能承担其他法律责任,不能事后一走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