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7月22日,在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的积极协调下,一起涉及本地制药企业与外省某设备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被成功化解。

现场没有争辩,只有和解——双方不仅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更在法官见证下顺利完成了设备交接与货款返还。一场横跨两省、对峙已久的涉企纠纷,以这样充满温度的方式画上句号,既有力维护了公平正义,也生动诠释了四平中院立足审判职能、精准服务地方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心与实践。

这场风波,要从一份设备采购合同说起。四平某制药公司为生产需要,向外省某设备公司订购了一批关键设备。然而,设备到厂后,双方却围绕产品标准、技术参数等问题产生了严重分歧。制药企业认为设备无法满足生产需求,坚决要求退货退款;设备公司则称已按约履行,拒绝退赔。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矛盾越积越深。承载着扩产希望的设备被长期搁置,企业后续生产计划深受影响,经营一时举步维艰。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四平中院民三庭敏锐地意识到,这起纠纷看似是合同之争,实则牵动着本地重点医药企业的生产命脉,也考验着地方营商环境的成色。跨省诉讼周期长、成本高,加上两方对立情绪严重,如果简单一判了之,很可能案子结了,疙瘩还在,甚至诱发新的矛盾。为此,法官果断将调解作为破局的首选,下决心把“两难”变成“双赢”。

调解的过程,远比想象中艰难。一边是本地企业的燃眉之急,一边是外省企业的据理力争,双方互信几乎为零,又隔着上千公里的距离,沟通起来障碍重重,且争议焦点涉及不少设备技术细节。

面对难啃的“硬骨头”,民三庭没有退缩,而是主动把“坐堂问案”变为“靠前服务”。承办法官一遍遍拨通远在外省的企业负责人电话,一次次发起线上视频沟通,耐心倾听对方的委屈与顾虑;在本地,又多次与制药公司面对面深谈,摸清企业最真实的处境和底线诉求。从法理到事理,从短期得失到长远合作,法官们既当释法者,又当“说和人”,将心比心、穿针引线,慢慢地在冰封的互信中凿开了一道缝隙。

调解全程秉持的是“平等保护”。一方面,充分考虑本地重点企业生存发展的迫切需要,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设身处地为外省企业着想,帮助其看清诉讼风险,看清僵持下去对商誉和长远利益的伤害。

一轮轮“背靠背”疏导,一次次“面对面”磋商,法官精准地寻找着双方利益的平衡点,把企业从“诉讼对抗”的轨道上轻轻拉回到“对话协商”的桌前。对立情绪在消融,共识在累积,案件僵局就此打破。

经过反复、细致、耐心的调解,双方终于同意互谅互让。7月22日,在法官的主持下,调解协议正式签署。随后,涉案设备当场完成交付,货款也同步返还到位。

那一刻,曾经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终于握手言和。对制药企业而言,悬在生产线上的障碍被彻底清除,企业轻装上阵;对设备公司来说,拖延已久的售后争议得到妥善处理,同样避免了更大的讼累。

这起跨省纠纷的高效实质化解,是四平中院持续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的又一生动缩影。近年来,四平中院始终聚焦企业的急难愁盼,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对涉企纠纷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努力用最小的诉讼成本、最快的办理时间、最优的解决方案为企业排忧解难。

下一步,四平中院将继续深耕审判执行主责主业,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下真功、求实效,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以更实的举措、更优的服务、更暖的司法,为地方重点企业保驾护航,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根基。

来源: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