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筛子怎么能坏了呢?

我清理时候还好好的,是不是你整坏的?”

明明是你自己弄坏的,怎么还倒打一耙!”

郭某与马某系同一建筑工地工友。2026年3月3日下午,二人在往机器上上料时发生口角,很快升级为互相辱骂,情绪激动之下,马某抄起一根木棍打向郭某后背,致其受伤。郭某就医治疗后,要求马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工费等费用共计19927.53元。马某觉得对方骂人在先,凭什么全算自己头上?几次协商不欢而散,郭某一怒之下将其诉至长岭县人民法院太平山人民法庭。

受 案后,承办法官王建伟仔细翻阅卷宗,判断此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但两人是天天打照面的工友,一判了之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反而容易结下死疙瘩,因此决定先行调解。

调解一开始,气氛有些僵。郭某一肚子委屈,把所需费用一笔笔算下来,坚持索赔。马某低着头:“他骂得那么难听,还往我跟前凑,我一时上头才动的手,要赔也不能赔这么多。”

王建伟等双方把话说透后,先向马某释明法律规定,告知其侵害他人身体权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接着安抚郭某情绪,引导其理性协商,适当让步。

“你们都在一个工地干活,之前也认识,因为这种事闹僵,得不偿失。今天把事说开,把气理顺,把事情解决总比一直耗着强……”王建伟的一番话,让两人都冷静下来。

见双方态度有所松动,王建伟引导他们围绕赔偿数额、履行方式等具体细节进行协商。两人你退一步我让一点,最终约定由马某向郭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共计11000元,当庭履行。

“行,就这个数。”郭某松了口。

郭某撤诉后,马某搓了搓手,闷声说了句:“那天是我不对。”郭某叹了口气:“我也有点冲,算了,翻篇了。”

一起因“上料”而起的纠纷,就这样落定。案子不大,但人心里的疙瘩不小。基层法庭面对的多是这样的“小事”,判容易,调却要花几倍的功夫。可恰恰是这些功夫,能让法官将法理说透、情理讲开,让当事人真正打开“心结”,“心结”开了,案子才真正了了。

【松原中院欢迎您关注】

来源:长岭法院

初审:张加新

复审:龙 涤

终审:李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