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河北省上市公司协会)
说到董事、高管的减持限制,大家已经对在职的限制规定很熟悉了,但如果董事、高管离职呢?要注意,一封辞职信可以完成身份责任的切换,但有些合规要求可不会因此而自动豁免哦。今天就来了解一下,董事、高管离职后还需要遵守哪些减持限制。
我们先看看法规如何规定:
一、董事、高管离职的减持限制
董事、高管离职可以分为两种情形: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届满后离职,对应的减持限制也有所不同。
1、董事、高管任期届满前离职
离职之日起半年内不可减持;半年后至【原定任期日+半年】内遵守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的限制。
案例说明:
某董事的任期是2023年11月1日至2026年 11月1日,该董事于2024年10月1日提前离职,在离职后半年内(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不得减持公司股份,在原定任期及任期届满后半年内(2025年4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每年减持股数不得超过所持股数的25%。
需注意,董事、高管每年减持股数不得超过所持股数的25%中的“每年”,指的是每自然年。如上述例子,董事离职锁定期结束后,2025年4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可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持股数的25%,2026年1月1日再重新计算2026全年的可转让股份数量。
2、董事、高管任期届满后离职
遵守离职之日起半年内不可减持的限制。
案例说明:
某董事的任期是2022年11月1日至2025年 11月1日,该董事于2025年11月1日届满离职,在离职后半年内(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二、董事、高管每年可转让股份的数量计算
三、每年减持不得超过25%是否包括间接持股的股份?
根据深交所的咨询问答,董事、高管25%减持比例的限制,针对的是直接持股的部分,对于间接持股一般没有强制要求。但如果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在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就间接持股部分作出减持比例承诺的,则应遵守。
四、董事、高管因离婚分割股份的,如何确定减持比例?
首先对于股份过出方、过入方的减持限制规定: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各自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应当持续共同遵守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的规定。
关于减持比例的分配问题:股份过出方、过入方商定并披露减持额度分配方案;未能商定的,应当按照各自持股比例确定后续减持额度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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