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盐津融媒)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云南省盐津县气象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具有盐津县户籍,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人员,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B.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C.男年满40周岁和女年满3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D.有具备劳动能力的人;

E.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F.被征地农民。

二、招聘岗位及工作地点

(一)岗位:气象业务相关工作人员1名;

(二)工作地点:云南省盐津县气象局(水田新区);

(三)工作职责:协助完成气象服务及日常办公辅助工作,严守保密规定,服从工作安排。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熟悉电脑办公基本操作,气象相关类专业优先。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组织招聘。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7日至7月31日。

2.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其他个人材料(如:荣誉证书、职业能力证书等)拍照(或扫描)与《盐津县气象局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一起打包后统一发送至邮箱:yjqxj226@163.com。联系人:吴强,联系电话:13388701381。

注:若为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则需提供由民政部门开具的本人享受低保的相关证明,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须在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内失业时间为一年。

(二)资格审核。由县气象局严格按照应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步程序。

(三)组织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报名人员,由县气象局统一组织面试,按综合成绩进行公示聘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五)聘用管理

1.聘用对象报经县人社局审核通过后,由县气象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合同期满后,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聘用期间的管理和考核。县气象局每三个月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予以解除合同。

云南省盐津县气象局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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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龚琦迪 二审:王颖 二校:江鸣

三审/监制:田雨生 三校/总监制: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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