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回到2025年2月,在广水市李店镇某村,杨某某与池某某两家相邻而居。因道路扩宽占用菜园边界,二人发生激烈争执。从口角到肢体冲突,池某某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一级。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这场邻里纠纷非但没有平息,反而陷入更深的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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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双方对立情绪极为强烈,调解工作举步维艰。池某某因伤就医、身心受创,心中怨气难消,坚持要求对方赔偿30万元,直言“不赔到位绝不谅解”。另一边,杨某某则认为对方索赔金额远超合理范围,加之家庭经济条件有限,实在无力承担。多次沟通,双方均不欢而散。

经矛盾调解队伍先后5次耐心劝导、居中协调,6月1日,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杨某某就合理范围内的实际损失一次性赔偿到位,并真诚赔礼道歉;池某某接受道歉并自愿出具谅解书,双方正式签订刑事和解协议。

随后,广水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听证员综合考虑杨某某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且取得谅解等情形,一致认可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意见。

6月11日,广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杨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至此,一起因修路占菜园而起冲突的故意伤害案件正式落下帷幕。

来源:随检在线

编辑/整理:钱伟 出品:随州派(随州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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