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从一粒种子到一部短剧,广西法院用司法守护每一份创新

光明网记者 孙满桃

2026年4月底,南宁市某农业公司的种子仓库里,工人们正将玉米种子装车发往广西区内、天津、山东及我国台湾地区。作为全国鲜食玉米优势产区,广西糯玉米种质资源保存量占全国三分之一。然而,这批种子曾因一场知识产权历史纠纷面临封存危机,最终经法官半年调解重获新生。

上述种子纠纷案,是广西法院发挥司法审判职能、服务创新驱动战略的缩影。

日前,记者跟随“司法保障‘十五五’良好开局·媒体一线观察”集中采访活动媒体团,深入探访广西知识产权保护路径。

在南宁知识产权法庭,一起短剧侵权案引起记者关注。原告经授权享有《桃花马上请长缨》的复制权、改编权、摄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而被告未经许可,仅更改角色名和年代背景,抄袭并翻拍为付费短剧上线。原告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250万元并公开道歉。

一审法院认定被诉短剧在人物关系、主要情节及情节推进上与原作实质性相似,判决被告赔偿40万元。记者获悉,目前该案正在二审审理中。

南宁知识产权法庭法官涂媛媛受访时表示,此类案件审理的重点和难点,在于如何从作品中抽象过滤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表达,以及如何判断实质性相似。

当前,南宁市正加快推动文化产业成为经济支柱产业,中国-东盟动漫游戏产业园、北投明月荟AI数智影视创制中心相继启用,短剧、动画行业蓬勃兴起。南宁知识产权法庭主动适应新业态发展需求,积极探索短剧版权司法保护路径,规范短剧产业健康发展。

2025年以来,南宁市两级法院审理涉短剧侵权案件共93件,在审理《牡丹花开又一年》《镇国神尊》《女儿的守护》及动画片《奶龙与小七之大战暴暴龙》《奶龙第二季》等案件中,为作品创作界限划定标尺,严厉打击同质化抄袭,引导从业者规范取得版权改编授权。

清晰的司法裁判规则为从业者划清了责任边界,引导诉讼双方自觉修正诉讼期待。据统计,2025年至今,南宁知识产权法庭著作权纠纷案件调撤率达70.9%,以 “和解+授权”方式解决了大量著作权纠纷,既有力保护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也为从业者开拓了更宽广的职业发展新路径。

2026年1月,经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党委编办批复同意,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南宁知识产权法庭,集中管辖发生在广西辖区内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植物新品种、计算机软件权属和侵权等高、新、精、尖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

这是广西首家知识产权法庭。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韦武斌介绍,南宁知识产权法庭的设立,为广西“北上广研发+广西集成+东盟应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仿冒知名商标、混淆商品来源等“傍名牌”行为,窃取品牌商誉、扰乱市场秩序,是知识产权侵权的高发易发领域。南宁知识产权法庭持续深化商标权全方位司法保护,切实维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

南宁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于代亮介绍,在“霸王茶姬”案件中,鉴于被告在其经营的奶茶店中多处使用“茶姬荟舞”“CHAWUU”“伯牙绝弦”等与原告知名注册商标近似程度极高的标识,并将原告注册商标登记为字号使用,被告还在原告授权店铺不足200米的地点经营,侵占原告市场份额,侵权主观恶性较强,法院在法定赔偿数额范围内加重了被告的赔偿责任,有效保护了知名品牌的合法权益及品牌声誉。

2025年以来,南宁知识产权法庭审结一、二审商标侵权案件25件,涉及标的1736.89万元,案件平均审理时间109天,快速稳妥地化解了一批商标侵权和仿冒纠纷。

广西水果产业位列全国第三,南宁知识产权法庭聚焦国家种业振兴、食品安全与广西现代特色农业强区建设,妥善审结了“多优26”玉米、“砂糖灯笼橘”柑橘、“金都百香3号”西蕃莲、“夏日七心”茶花等一批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服务种业高质量发展。通过审判确立了适用植物新品种名称推定、准确界定合法自繁自用行为边界、确认行政机关备案登记信息的证明效力等裁判规则,不断强化种质资源和品种权益保护。

记者了解到,2023至2025年,广西各级法院共受理著作权、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2339件,审结19401件,结案率86.85%。

一串串数据、一个个案例,勾勒出广西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清晰轮廓,也传递出护航创新发展的强烈信号。从种业到文创、再到商标,广西法院用司法裁判划定行为边界,为八桂大地的创新驱动发展筑起一道坚实的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