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文/汐溟 苏荷馨

现代著作权制度自诞生以来,便确立了“鼓励学识创作”“保护公共领域”“授予作者专有权利”三大核心目标,这三大目标相互制衡,共同构建了著作权保护的基本框架。尽管著作权的专有性与公民言论自由在表面上存在一定冲突——著作权赋予作者对作品的独占控制权,而言论自由则强调公众获取和传播信息的权利,但著作权法通过设立一系列具体制度,有效调和了这一矛盾,合理使用制度便是其中的核心举措。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合理使用,又称权利限制或正当使用,是指在法律明文规定的范围内,使用者无需征求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报酬,基于正当目的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作品的合法行为。该制度以公民言论自由为核心导向,允许后续作者在传播新思想、阐释新概念、开展学术研究或进行社会批判时,适度引用他人作品,其本质是通过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自由,进一步维护公民个人研究、评论、新闻报道等方面的合法权利,实现著作权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法律定位来看,合理使用与权利限制是同一制度的不同表述:合理使用是从使用者角度出发,明确其合法使用的边界;权利限制则是从著作权人角度而言,划定其专有权利的行使范围,二者核心意义一致。在司法实践中,合理使用是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中被告最常用的抗辩事由,一旦法院认定被告的使用行为符合合理使用的法定条件,即可判定该行为不构成侵权,被告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需要注意的是,合理使用作为对著作权最彻底的权利限制,并非无边界的自由使用,其自身也受到严格约束。首先,使用范围具有法定性,需基于保护言论自由、促进学术进步等公共政策考量,严格限定在法律明确列举的情形内。其次,使用行为不得损害作品的市场价值,对于能为作者带来较大经济利益、属于作者核心权利的内容,仍需由作者自主行使,合理使用不能与作者的权利行使形成市场竞争。最后,对著作权人利益的减损必须适度,不能超出公共政策所允许的范围。唯有遵循这些限制,合理使用制度才能真正发挥调和著作权与言论自由冲突的作用,实现著作权制度的三大核心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