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联邦刑事法院7月28日作出判决,认定私人银行隆奥银行在反洗钱管控上存在过失,未能阻止一个乌兹别克斯坦洗钱网络通过其日内瓦分支运作。法院对该行处以300万瑞士法郎罚款,约合370万美元。同时,一名代号为C.的前客户关系经理被判两年监禁,缓期执行。
这场法律程序已持续多年,关键转折发生在今年4月。当时检方对乌兹别克女商人、前外交官古尔娜拉·卡里莫娃的指控被驳回——瑞士最高刑事法院认定,卡里莫娃在乌兹别克境内被拘押,不可能到瑞士出庭受审,无法进行公正审理。她原本被描述为洗钱行动的核心组织者。
去年,瑞士检方正式以洗钱罪名起诉隆奥银行,称该行缺乏充分的内部防火墙,让一个名为“Office”的体系得以隐匿来路不明的资金。检方指,“Office”正是由卡里莫娃一手搭建。法院这次认可了检方的基本主张,在判决声明中指出:“银行有证据表明,C.所管理账户中的部分资产源于腐败行为。”
根据彭博社获取的判决内容,法官们还特别批评该行的合规部门“没有采取足够措施,以确保进一步调查这些资金的来源和经济目的,并妥善记录相关程序”。在瑞士法律框架下,企业如果在反洗钱上失职,同样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判决公布后,隆奥银行立即发表声明,表示“不同意”裁决并计划上诉。声明强调:“瑞士总检察长办公室从未指控隆奥银行蓄意或故意参与洗钱活动。”银行同时提醒外界,“接受审查的事件发生在十五年以上”,而且“整个案件始于2012年隆奥银行主动向瑞士当局报告可疑情况之后”。
检方透露的信息勾勒出前员工C.的运作脉络。据起诉书,C.在2008年入职隆奥银行之前,就与卡里莫娃及其他“Office”成员存在联系,曾参与卡里莫娃主导的一支投资基金相关业务。进入银行后,C.不仅维持了这些关系,还在随后四年里开设了9个账户,专门用于接收该洗钱体系产生的资金。检察官指控,他为这些账户编造了虚假的受益所有人,并试图把“Office”旗下一家空壳公司包装成独立运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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