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跟你说个真事儿真案例,拆解几个法律问题给大家分析下。 一个合同纠纷,对方律师拿出一份“补充协议”,说是双方签过的。原告一看就知道是假的——那个章的颜色都不对。可他当场就只会说“这是假的”“这是伪造的”,翻来覆去就这两句,法官听得直皱眉,让他“说具体点”,他又说不出来。
其实他完全可以说得更清楚。质证不是让你喊“假的”,是让你把“假在哪里”说出来。
今天我就教你7句质证话术,碰到对方造假、糊弄、搞小动作,你一句一句顶回去,让他那些东西变成废纸。
第一句:复印件?不好意思,我不认
对方拿出一份复印件,没有红章、没有签字原件,你直接说:“审判长,这份材料是复印件,无法与原件核对,对其真实性我不认可。”
就这一句话,法官就不能随便采信它。你要是不说,法官可能就当没看见;你说了,他就得按规矩来——复印件本身没毛病,但必须结合其他证据才能用,否则法官不会单独拿它定案。
第二句:录音证据?先查合法性
对方放了一段录音,别急着听内容。你先说:“审判长,请对方说明这份录音的录制时间、地点、方式,以及是否经过对方同意。”
录音证据想被采信,必须来源合法。如果是偷录、窃听、威胁诱导下录的,都属于非法证据。你把这层窗户纸点破,法官就得先审查来源,而不是直接听内容。来源不合法,后面的内容全白搭。
第三句:公证书?看看跟案子沾不沾边
对方拿出公证书,你觉得挺唬人?别被吓住。公证书只能证明“公证员在现场看到了什么”,不代表那个内容就跟你这个案子有直接关系。
你可以说:“审判长,这份公证书的真实性我不否认,但它与我方争议的核心事实没有关联性,不能证明对方想要证明的主张。”
关联性不足,再真的公证书在你这案子里也只是个没装弹的枪,看着吓人,打不出子弹。
第四句:证人没来?书面证言不算数
对方交了证人证言,但证人本人没到庭,你直接说:“审判长,证人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该书面证言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证人没有特殊情况必须亲自出庭,光交一张纸过来,法院原则上不该采信。你要是不提,法官可能就当个材料收了;你指出来,法官就不能轻易拿它定案。
第五句:证据证明不了他想证明的事
哪怕前面几关你都过了,对方证据也看着挺真,你还能说一句:“审判长,即便这份证据是真实的,它也证明不了对方想要证明的事实。”
比如对方拿一张转账记录,想证明“这是还款”。你说:“转账记录只能证明他转过钱,但无法证明这笔钱是还款还是其他往来款项。他还要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这是还款。”这就等于告诉法官:你东西是真的没错,但你想用这个证明的事情根本不成立。
下面给你着重2个更重点的说,让质证更全面
第六句:聊天记录截图?原始载体拿来看看
对方拿出微信聊天记录截图,你别光看内容。你说:“审判长,请对方出示聊天记录的原始载体,也就是手机里的原始记录,截图不能单独作为证据。”
截图很容易被P图、被篡改。只有现场打开手机,让法官看到完整的上下文,才能判断真假。对方如果只交截图、不带手机,你要毫不犹豫指出这一点,法官就不会轻易采信截图。
第七句:对方故意不交完整证据,只挑对自己有利的部分
有时候对方只交一份材料里对自己有利的那几行字,其他部分故意藏起来。你可以说:“审判长,对方仅提交了该材料的节选,请求责令其提供完整版本,以全面反映事实。”
比如合同只交了一页、聊天记录只截了一段,你完全可以要求对方拿出完整版本。完整内容才能看清来龙去脉,单页或单段很可能断章取义。法官往往会同意你的请求,这时候对方的如意算盘就被你破了。
最后跟你说句实在话
质证这个环节,不是让你跟对方吵架,是让你像拆积木一样,一块一块把他手里的东西拆散。
你记住一个口诀:复印件不认原件、录音先查合法性、公证书看关联性、证人没来不算数、证据真也不代表主张成立、聊天记录要看原始载体、不完整的材料要对方补全。
这几句话你存手机里,开庭前翻一遍。碰到对方拿东西出来,你一句一句顶回去。他手里那些材料,到你面前就变成废纸。
拆他证据,比你跟他吵架管用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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