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宪平受贿案迎来一审判决。

据人民日报报道,内蒙古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徐宪平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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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后,徐宪平未当庭表示是否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徐宪平在担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审批、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数额特别巨大。其受贿细节及具体涉案情况将另案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