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结合近年来海关总署典型案例及各地法院生效判决,对于芯片走私案,其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低报价格、伪报品名、瞒报等普通涉税型走私

该模式主要针对无进出口专项管制、无需办理许可资质的普通芯片,被指控涉嫌偷逃税款,实务中涉嫌的走私行为包括伪报芯片品名型号,例如将高端精密芯片申报为普通低端芯片以压低计税价格;批量进口的情况下拆分订单、小额多次低报;通过个人携带、国际快递、空海运夹带等渠道;包税走私等。

(二)加工贸易“飞料”内销涉及的保税监管型走私

该模式主要为半导体生产企业常见的走私类型,涉及的规定是加工贸易保税监管制度。根据海关监管规则,企业以进料加工、来料加工等保税贸易方式进口的芯片,可暂缓缴纳关税、进口增值税,但该类保税货物仅可用于企业生产加工后复出口,未经海关审批、未补缴对应税款,不得擅自在国内市场销售、流转。

在实务中,部分企业将保税进口的芯片私自在境内销售牟利,即行业通称的“飞料走私”。该类案件司法争议极大,核心焦点集中于走私主观故意的认定:公诉机关多以“保税货物未复出口、实际完成国内销售”的客观结果,直接推定行为人具有走私故意,笔者认为此为典型的结果归罪,在此类案件中必须严格审查企业进口环节的初始主观状态与资质合法性,客观上是否造成了国家税收的损失。

(三)出口涉出口管制芯片

我国对芯片进出口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并非所有芯片均适用普通货物监管规则。纳入《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的高端精密芯片、军用芯片、军民两用特种集成电路,属于国家限制性进出口货物,依法必须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并取得进出口许可。未经许可出口列入两用物项的芯片,则属于逃避国家贸易管制的违法行为。情节达到法定标准的,依法认定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该罪名与涉税走私罪的核心区别在于保护法益不同。

二、芯片走私案件法定定罪量刑裁判标准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结合2023-2025年全国海关走私案件审判统一裁判尺度,针对芯片走私两类核心罪名的定罪量刑标准、法定裁量情节进行系统梳理,明确案件量刑档位核心依据。

(一)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量刑标准

本罪为数额犯,入罪及量刑档位的核心判定依据为偷逃应缴税额,同时区分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结合前科情节、违法情节综合裁量,法定标准如下(以自然人犯罪为例):

1.数额较大(个人犯罪):偷逃应缴税额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或一年内因走私行为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再次实施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偷逃应缴税额5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偷逃应缴税额250万元以上,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实务审判中,芯片货值核算、税款计征方式是量刑核心突破口。海关出具的计税价格认定、税号归类、税率适用结果,直接决定偷逃税额的核定金额,进而影响案件量刑档位。

(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量刑标准

本罪不以偷逃税款税额作为定罪量刑的基础,其定罪量刑核心依据为涉案芯片的重量或货值,法定量刑档次如下:

1.情节一般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通用量刑裁量从轻、从重情节

结合近年走私案件审判判例,法院审理芯片走私案件秉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裁量标准除以偷逃税款数额或涉案重量、价值确定法定刑之外,量刑方面还会考虑主动补缴全部税款、退赃退赔、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配合海关调查的,从犯、初犯、偶犯,无违法前科等情节。

注: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张青青

专业律师介绍:李小梅律师 专注海关法律服务 走私刑事辩护 广和所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