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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袋突然飘起来,差点糊住我前挡风玻璃,万一视线被挡,后果真不敢想。”7月26日,东联路上的一起车窗抛物行为,让后车司机孙先生惊出一身冷汗。法律虽明令禁止此类行为,但取证难、查处难,让“随手一扔”屡屡逃脱追责。

SUV副驾驶“飞”出塑料袋

7月26日10时40分,市民孙先生驾车行至东联路入市方向华南路段时,前方一辆SUV副驾驶座突然抛出一只塑料袋。袋子先是落在地上,随后被风卷起,几乎贴在孙先生的车玻璃上,惊出他一身冷汗。这一幕,被行车记录仪完整拍下。

前车乘客“随手一丢”,孙先生却感到后怕。他告诉记者,塑料袋若贴附在后车挡风玻璃上,驾驶员极易因惊吓或视线受阻而急刹、变道,甚至引发连环追尾。而遗落在车道上的垃圾,最终要由环卫工人冒险进入车流清扫,而大连此前已有环卫工人在作业中被撞的先例,这类隐患绝非危言耸听。

“现在城市文明程度越来越高,这样的行为实在不该出现。”孙先生认为,车窗抛物看似小事,却直观暴露了个别人公共意识的缺失。他希望通过曝光,让当事人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也提醒所有驾乘人员:文明驾驶,不仅关乎体面,更关乎他人安全与城市形象。

查处车窗抛物面临“取证难”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市民对车窗抛物的危害认知仍较模糊,甚至将其视为“顺手习惯”。但业内人士指出,这类行为不仅损毁市容、增加环卫作业风险,更可能成为道路上的“隐形杀手”。

法律层面早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指出,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大连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也明文禁止车内向外抛弃废弃物,违者个人可被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然而,法规虽在,执行却面临现实难题。由于抛物行为突发性强、车辆行驶速度快,执法部门普遍存在取证难、现场查处难等困境,仅靠罚款难以形成持续震慑。

对此,业内人士呼吁,根治车窗抛物,不能只靠事后处罚,更需社会共治。一方面,应鼓励行车记录仪等社会监督力量参与举报;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日常宣传与警示教育,让“不敢扔、不能扔、不想扔”成为共识。唯有法规、技术与公众意识齐发力,才能真正让“随手一扔”不再上演,让城市道路更安全、更干净。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佟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