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7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发布《涉老财产处分家事案件审判白皮书》,系统梳理2021年至2025年相关案件审理情况,剖析突出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据北京二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春涛介绍,2021年至2025年,北京二中院共审结涉老财产处分家事案件570件,同期全院审结家事案件5640件。该类案件在家事案件中的占比从2021年的4.4%上涨至2025年的15.5%,案件数量与占比均持续上升。

从案由分布看,遗嘱继承纠纷占比最高,五年间审结490件,占85.9%;遗赠纠纷63件,占11.1%;遗赠扶养协议纠纷17件,占3.0%。三类纠纷的核心争议均聚焦于效力认定。从涉诉财产类型看,房产是核心标的,涉及房产处分的案件占比高达94.6%;涉及存款处分的占比40.2%,二者重合度较高;其余为个人物品、股权及其他财产性权益,占比10.7%。从作出财产处分的老年人年龄看,80至89岁的占比最多,达64.3%,其中85岁以上的“老老人”又占到该年龄段的43.7%。

白皮书指出,当前涉老财产处分案件存在三大突出问题。一是遗嘱订立形式不规范问题突出。490件遗嘱继承纠纷中,99件存在遗嘱形式瑕疵,覆盖自书、代书、打印、录像等各类遗嘱,成为遗嘱效力争议的主要原因。具体表现为日期瑕疵(如未写全年月日、代书遗嘱日期由代书人书写等)、签名瑕疵(如仅按手印未签名、代书人未签名等)、见证瑕疵(如见证人不具备资格、未全程参与等)和内容瑕疵(如涂改、关键财产信息不全等)。

二是部分老年人出现“反常”财产处分行为。五年间审结此类案件达103件,即老年人在有法定继承人、亲属关系正常的情况下,将主要财产处分给旁系亲属或保姆、护工、朋友等无血缘关系人员。法院需重点审查此类处分中老年人的真实意愿。

三是财产处分意思表示多变。五年间审结“反复”案件57件(先后出具多份矛盾文件)、“反悔”案件82件(撤销原有安排)。老人频繁变更财产安排易导致家庭矛盾与财产归属不确定。

白皮书支持,上述问题成因主要包括老年人法律认知薄弱与身体机能退化叠加,导致遗嘱易出现形式瑕疵;部分老年人在处分财产时可能已接近“失能失智”状态,判断能力减弱,五年间有107件案件当事人提出此主张;子女对“空巢老人”情感陪伴与日常照料不足,易引发财产处分的“近因效应”;部分子女赡养“功利化”,以财产分配为前提提供赡养,导致老年人处分意思受现实压力裹挟。

对此,北京二中院提出三项对策建议,老年人自身要强化法律、证据与风险意识,主动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严格遵守法定形式要件,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慎重处理财产处分。另外家庭成员要多尊重、多陪伴、多商量,子女应尊重老年人财产处分自主权,树立正确赡养观念,加强家庭内部沟通协商。此外,法院会促推多方参与,织密护老网络。

编辑 杨海 校对 张彦君